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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教程]完结了的小说写作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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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 编辑

猜你喜欢: 矽统, 矽统科技小说区, 矽统文学


  第一节  起个好名字,威风全宇宙

  试问,当一个人在偌大的论坛版块中闲逛时,最能吸引他眼球的是什么?

  恩,不要说标题,说这个答案的同学都被这节的题目骗了.请记住,最能吸引人眼球的永远是版主们给的各色加精加亮.

  不过呢,并不是所有帖子都有机会得到版主们的青睐从而成为论坛中那耀眼存在的,同学们更多的帖子都混杂在白茫茫的一片人民群众之中.虽然会有那种相当有爱(或者说相当闲)的人会一一点开所有的未读帖子来看,但每天盼望这种人登场显然不是同学们写小说的初衷.

  那么,怎样才能在没有加精加亮,也没有有爱人士的情况下让更多人看到你的帖子呢?

  对头,这次的答案是好标题没错了.

  EVE里流行这样一句话:”改个好名字,威风全宇宙”,意思是如果你人物名字起的够响亮,对面指挥官又觉得看起来特别顺眼,那么你在打群架时被人优先揍的几率会大大高于那些叫李雷或者韩梅梅的哥们.同理,如果你的小说名字叫的够响亮或独特,那么在一大堆平凡无奇的白色标题中吸引人首先看到你的任务就达到了.

  举个最显而易懂的例子”hello world(妈妈说帖子的名字越长就越有人看看看看看看看)”瞧,多醒目,放在一大堆帖子里你肯定能第一个看到他.

  不过这种充满了2B气息的做法显然不是各位同学喜闻乐见的,所以大家可以换一个更文艺一点的做法,比如-----”魔女的枕头大战(圣诞文,咏唱组,微H,不喜误入)”-----我都迫不及待的想看到这个帖子了……

  咳,言归正传.现在你有了一个吸引人眼球的标题,所有人都已经将目光投向了你发的那个帖子.接下来你要做的是-----让他们点进去.

  有人可能要问了,大家都已经看到了你的标题,为什么不会点进去?

  因为,这里是论坛,大家的时间有限,挑出来好玩的帖子看才是大部分人的做法.而一个有着不知所谓标题的小说要远比有不知所谓标题的讨论帖更难以让人产生良好的印象.

  一篇小说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都来自于它的标题,在吸引了读者们的注意力之后,你就必须让读者产生想看一看这篇小说写了些什么的欲望.前面举得两个例子在这一点上都处理的非常糟糕,前者太不文艺,后者太没本事.

  要注意,同学们,在标题后的括号内写上各种文章属性只能证明你没有本事让自己编一个更能概括自己故事的标题,所以你需要这些东西来让读者对你的小说产生兴趣,进而点击帖子进一步阅读.

  但是!必须承认这种方式非常实用,实用到别的方法跟这个比起来都是战斗力只有5的渣.所以打算使用此种命名法的同学可以不用再往下看了.

  很好,你看到了这里.我们现在放弃了搞怪,放弃了噱头.那么剩下的方法就不是那么轻松了.首先,你需要认真想一想,自己的小说到底在说些什么.

  一场决定谁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愿望机的主人的战争?一个喜欢猫,并时刻准备着将所有猫都养在自己家里的杀手的故事?还是说,一枚戒指禁锢众戒,一枚戒指统领众戒,魔多之国黑影幢幢?

  这些都需要你仔细地琢磨出来,然后将之归于一句话抄在小本子上.接下来就是,你必须考虑一下怎么样能将这句话更精简的说出去以便能引起他人兴趣.请思考一下,读者能从你的标题得知什么信息?有时候将自己换位成读者是个不错的办法.这个时候你就能想:”凭什么我要将时间浪费在这篇叫做<XXXX>而且看起来非常无趣的文章上面?”

  仔细想想,这样你就会发现自己平常很喜欢的命名其实一文不值,因为它们根本没法向读者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读者们”凭什么要将时间浪费在这篇叫做<XXXX>而且非常无趣的文章上?”

  举个反面的例子,砖头的长篇连载<Show Time----The Archenemy>.

  我敢打赌很多人在看到这个标题的第一反应是这句话啥意思,然后他们会琢磨一下要不要开GOOGLE翻译来查查,接下来,另一个比较出彩的标题就完全将他的注意力引走了,比如<未来SEX幻想>.真遗憾砖头,你又少了一个读者.

  那么,怎么样才能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我要说的是,简单,直接,明了,巴掌拍出去必须有”啪”的一声响起!不管怎么样,只有好玩的标题是正道,你得想办法让读者觉得"哈,这玩意似乎不错”就像那篇<索特里王国的英雄>.所有试图装小资耍情调玩高端的标题都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化物语要是放在天朝连载肯定死的连渣都不剩.

  啊,对了,除了好玩之外,新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命名法则.百鬼夜行抄这种俗得不能再俗的名字还是少出现为妙,而且就我个人认为,迈里萨中士的<可爱的铁锤>要远比蒼龍月櫻同学的<飘零---不完美的合奏之卷>要更具有吸引力.

  所以大家必须切记,标题要带给人阅读的欲望,请恕我无法表达那种感觉,不过我倒是能推荐一些地方来体会这种感觉,比如SIS或者草榴的文学区.在这些地方学到很多起标题的好点子,具体的我就不一一举例了,大家可以去自行体会~

  注1:文艺却有点拗口的题目并不是不可以,但请仔细琢磨自己的用词,一定要让读者觉得这篇文似乎有一看的价值.

  注2:如果你实在总结不出自己故事的主线剧情,<说谎的男孩与坏掉的女孩>会是一个很好的参照物.

  注3:其实文章的命名都带有一个隐藏属性,那就是作者的名字.知名大手的文哪怕取了个叫”啊,祖国多么伟大”的名字依然会有无数人前仆后继的跑去看,但鉴于大家大部分都没到那个程度所以正文中按下不提,当然即使你不是大手也写这样一篇东西我还是会去看的,这标题很好玩不是么?

  第二节??开篇,Let’s party

  现在,你有了一个已经点进自己文章正准备阅读的读者,外头那个看起来还挺不错的标题同时在吸引更多的人前来观看,那么接下来的事情看起来是不是非常简单了?

  答案是否定的,对于读者们来说点进你的帖子只代表你的标题让你的文章看起来非常诱人,但他们到现在为止依然不知道你想说个什么样的故事,对于整篇文章他们的认知仍然是零.因此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尽早脱离这篇文章然后去看看别的什么更好玩的故事的机会.记住,不要给他们这个机会.

  因此,大家现在的目的就变得非常明确了,那就是让他们继续看下去.

  让我们来看个例子,侦探小说的开篇通常都会是一起杀人案,不管被害者是被以什么样的手法给干掉的(尽管这关系到这篇小说俗不俗气),他终归是死了,这能让读者提出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谁干的?如果读者们提出来了,那他们就很容易耐着性子看你缓缓道出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我想如果你们是读者的话,你也会很欣赏那些能设置精巧杀人现场的作者们吧?

  那么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什么?那就是开篇的第一要素,引起读者的好奇心.

  试想一个平淡无奇,充满了”早上好,您吃了没”的开头能有多少人愿意继续看下去?于是在开头的第一段中,你得爆出一个亮点,要么让展现一下主角的苦逼,要么展现一下反派的牛逼.很简单不是么?一个叼着面包快要迟到的男生与一个刚转学过来也快要迟到的女生在街角相撞了!瞧瞧这一对男女,其中一人被撞倒在地了还有心思偷看对方内裤!就这样,你得到了一个绝好的机会来展现他们的性格,至于怎样展现,那则是下一小节要说的内容了.

  当然了,苦逼与牛逼只是提议,大家都有自己的点子,但不要忘了目标只有一个,让读者产生好奇心.

  拿我提过的哀织那篇文来举个例子吧.他的开头是这样的

  “好久不见

  ...

  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淡啊

  这是梦么

  或许是,但又或许不是

  无聊

  的确

  为何会在这里遇见你

  也许现在耸肩摊手这样的动作比较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

  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重逢

  彼此彼此

  我推了推眼镜,然后继续微笑着,对她点头示意

  其实没有所谓的分离,又怎么会有重逢

  我对你的一般论没有兴趣

  五脏六腑如同被搅拌在一起一样,一股股的浊流像是带有剧毒的血液,奔腾不息的流行身体的每个部位.

  因为缺氧,头有些晕眩

  我不需要同情

  好的,那就让我来同情你吧.

  我说过了我不需要

  还是一如既往的固执啊

  因为我喜欢你

  所以我也要喜欢你么.

  为什么

  这是我的台词.

  为什么

  别这么自以为是的质疑我

  但是我爱你

  但是并没有爱到不会杀死我的地步

  很好.

  很好.”

  看完了么?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文艺青年的范儿?

  可是!这到底写的是个啥玩意!?这到底叙述了一件什么事!?去你大爷的文艺风!去你大爷的卖关子!读者的时间是宝贵的!人家凭什么要浪费时间看你这毫无意义的、自我满足式的莫名对白?

  同学们!为你的读者们想想!他们是来找乐子的!你在开篇扔出一段没有任何乐趣的东西到底是想干什么!?你能给他们什么乐子!?不要去进行任何尝试了!安妮宝贝都不会这么卖弄文艺!如果你真的要干,试一试在最开头扔出一段名人名言,要不你写个梨花体都比这个强.

  啊,你或许会说那只是一个铺垫,所起到的作用在后边的故事会一一道出.可难道你没有意识到这一切都建立在读者完整的看完你这篇文章的基础之上么?如果他们连你的第二段都没有兴趣读到,那你在开头设置的这段铺垫还有个P用!

  所以,你得在第一段就抛出一个噱头,一个亮点,一个吸引读者觉得你这篇文章是值得他们去浪费时间的东西.如果你办不到,SIS跟草榴的文学区欢迎你去参观学习.

  不要笑,这些[x]小说尽管剧情毫无可取之处,但它们在吸引人眼球的方面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如果你能悟到其中的精髓,那这一节课就算是你完全毕业了.

  所以,不要问我怎么写开头,我只能告诉你你的开头应该达到什么样目的.你必须放下你的羞耻心,然后去找个朋友要来SIS或者草榴的地址(我个人推荐SIS,因为短篇较多).再然后,Let’s party.

  注1:如果你的开篇挑不起读者的好奇心,那么读者大致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关掉这篇文章,这样的话你就输了.而另一种,他们可能会快速的翻阅一下你的整个故事.如果是这种情况,体现你SHOW亮点的时候到了,所以如果你办不到开篇极好,那就试试在文章中用醒目的方式放出你的亮点吧,说不定会让一部分读者回心转意的.

  注2:虽然我在正文中一直有喷哀织的文,但如果从这一大段莫名的对白之后开始看起的话,这篇文还是相当不错的.

  注3:在SIS或者草榴参观学习的时候记得系好自己的裤腰带,不要问我为什么.

  第三节 小学语文的重要性(一)

  前面两节我们理解到了标题与开篇的重要性,但一般来说它们对你的故事还是起不到任何决定性的作用.这个故事到底好不好看,读者看完之后会不会觉得意犹未尽然后PM你要求第二季,这些都是正文所要干的事.但别着急,在提笔写下正文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小学语文教给你的一些知识.

  我想绝大多数人在小学时都参加过一个名为语文课,实为作文课的课程,这个课程在当时可能被你在心里咒骂过无数遍,那个戴着眼镜站在讲台上的老师也肯定被你诅咒了无数次.但是现在想想,他们确实教给了你很多东西,以至于你长到20岁作用依然要跟那些东西打交道.

  比如说,标点符号.

  这是最基础的东西,放在现在来看,能否正确的使用标点符号依然是一个作者(注意是作者)给读者建立良好第一印象的最佳时机.我不止一次看到有人在每句话的末尾都打上数个感叹号,甚至还有试图用六个句号来代替省略号的,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借用百合会S大的话”不成熟就是从感叹号打太多开始的,没办法用语言表达感情才用符号表达感慨.天朝少女从小学学写议论文就会打感叹号.比方说,啊!祖国多么美妙!啊,世界和平万岁!等等.或者是,尔康,你爱我么?你爱不爱我!”.

  所以说,同学们如果有干过这种事,百度一下标点符号的用法是个不错的选择.

  除去标点符号这种基础的知识,我们还在小学的语文课堂上学到了记叙文的六要素” 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将这些浓缩一下,你能得到一个初中才能接触到的东西----小说的三要素,即”人物、情节、环境”.

  不过对于一部分同学来说,他们并不需要人物与环境这两个因素,因为他们在讲述同人故事,在这种小说中只要出现特定的名字,读者自然而然就能将这个名字与一系列设定结合起来.所以他们只需要专注于讲故事即可,因此只写同人故事的同学请直接跳到下一节.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很多人喜欢用很多很多对话堆砌出整个文章.我不清楚这样干的同学有没有看过<碧阳学园学生会议事录>,或者说还是太沉迷这部小说所以才一味的模仿.我想请大家认清的一点是, 葵せきな老师所描写的每一句对话中都饱含了人物们所拥有的个性,你只需要看这句话用了些什么词汇就能知道这到底是谁说的,很强吧?这才是用对话塑造人物的成功例子.

  至于滥用这种手法的同学,通篇看下来我觉得大部分读者可能压根就分不清楚这句话是谁说的,说那句话的人又是个什么心态等等.这些属于功力问题,但有有些人在描写对话时大家全都用”阿拉阿拉”之类的词开头,句尾又会给每个人接上“呢”这个语气词.这我就弄不明白了,虽然日语中“阿拉”这种词可能是比较常用的成年妇女词汇,但我相信在汉语中绝对不会有一个这样的语气词.同学们,你们在用汉语写作啊!在运用语气词时琢磨一下汉语中有谁是那样说话的吧!

  跑题了,我在这里想表达的意思其实是,刻画人物并不是只有语言描写这一种方法,如果你仔细翻翻你当年的作文课笔记(如果有的话),你会发现还有心理描写行动描写侧面烘托之类东西.各位老是写对话的同学不妨试一试这几种方法.

  塑造人物形象从理论上来说是一个故事最先要干的事情,但是光靠你说那读者对于这个人物永远都不会有一个直观的印象.所以你得让这个刚出场的人物干一件事,这件事在编剧学的某本教程书中被称为”救猫咪场景”.如果大家回去翻一翻一些著名的文学或影视作品,你会发现每一个角色都有一个自己的”救猫咪场景”,或长或短,就连反派都不例外.因为通过这个”救猫咪场景”,读者们可以很清楚的认识到你所设置的这个人物在某种情况下会做一件什么样的事.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现在大家就都清楚那个刚刚登场的家伙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所以让你的角色动起来,他们不要只是站在学校门口跟自己的朋友来一场”早上好,您吃了没”的对话,让他去干点别的什么事吧.

  到这里为止,你的人物已经成型了,那么你现在需要设置一个环境.一个主角们会在其生活直至打倒大魔王结束这个故事的环境,这个环境在当年的作文课笔记上被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

  通常来说自然环境是小范围的,只需要介绍”摄像机”当前跟随的人物所活动的时间地点气候景物之类的东西就行了.但是社会环境不同,社会环境是一个能影响人物性格与成长的东西,我相信一个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跟一个生活在不列颠空战时期的英国人所持有的价值观绝对是不一样的,这就是作者们所要在提笔之前所要设想的第二个重点,这个环境必须要足够真实,至少在你自己的脑子是要真实的,你必须能模拟出那个时代各个人的价值观.这样人物们在你设置的舞台上活动时才能展现出不同的行为,而不是千篇一律的”阿拉,早上好呢,您吃了没?”.要记住,不同的成长环境会带来不同的理念,所以在做前面提到的人物刻画时也请考虑到自己的环境设置.

  不过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大部分的作者似乎都比较偏好于校园向的故事,环境局限在一座学校中,”两耳不闻窗外事”.在这种故事里所需要的环境设置就被降到最低了,大家只需要确立一个人物的性格就行了.但一定要鲜明,性格鲜明这个词也是大家小学时接触到的,我希望大家能认识到这个词并不是用来敷衍老师的,而是读者们真真切切想要看到的东西.

  注1:人物性格是值得每个作者在写文过程中反复检查的东西,因为一旦你设置的角色处于有自我意识能独立思考的年龄段时,那他的性格如非碰到巨变(比如使徒入侵需要开动机器人去打架),那么将是整个故事唯一一件绝对不会改变东西.所以请反复检查,自己所设置的人物有没有改变自己的性格.

  注2:不过也有看点是人物性格成长改变的东西,比如EVA.那么请各位同学为自己的主角尽情的设置大灾大难吧,不要客气.

  注3:请相信我,你的小学语文老师肯定教过你有三种格式来记叙一个人的说话,所以请不要再只使用“‘XXXXX’正在XXXX的XXX说道”(XXX自行替换)这一种句式了,读者会觉得你很没有水平的。

  第四节 小学语文的重要性(二)

  在之前的三个小节中,我似乎全是在说不要干什么,还说了你必须得干什么,对到底该怎么干只字未提.请原谅我,看到这里的同学们,我自认只是一个跟你们一样的业余写手,我没法教你们该怎样去做,我与你们最大的不同可能是我能始终对自己的作品保持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所以我更多的是希望你们能重新审视一下过去自我感觉不错的文章,我希望你们能从一个作者,而不是仍从一个读者的角度考虑整件事情.

  对于一篇完整的文章,一个读者可能看到的是主角们在整个故事中的活跃,他们欺负史莱姆, 他们帮助NPC,他们获得装备,然后他们打倒了魔王,这是读者看到的东西.但作为一个作者,你必须非常清楚整个故事的剧作结构,了解这整篇文章中的每一个场景,每一句对话和每一个行动对于这篇文章所具备的用途.这就像一部绝赞的游戏,玩家永远只看到光鲜艳丽的画面与刺激精彩的剧情;但幕后的程序员,却会清楚这部游戏外表下的每一句计算机语言,他们能告诉你每一句话在这部游戏中所起到的作用,这就是视角的区别.

  所以我恳求你们,恳求你们在提笔挖下下一个坑之前,认真的读一读那些传世的名作,按照剧作结构去拆析其中的每一个词句.你们能发现所有的名作都遵循着相同的套路,而正是这些套路组合在一起拼出了你所描绘不出的故事.

  题外话说了这么多,让我们再次回到主题,小说的三要素中还剩下 一个-----情节.

  情节这个要素说直白点就是讲故事,一篇小说就是为了讲述一个故事而存在的.我想这世上每个人都会讲故事,但有的人讲得好,有的人却只会惹来臭鸡蛋.这其中的区别在于他们能不能更好地告诉读者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我希望大家在构想一个故事的时候多问问自己为什么.

  为什么勇者要离开家乡讨伐恶魔?为什么热爱平淡日常的男生会突然将自己卷入一件麻烦事?还有为什么那个女生会向你最看不顺眼的人告白?

  所有故事中的每一件事追朔其源头都存在这一个理由,这个理由让这件事不得不发生,而且这个理由一定是不能被反驳,是能站得住脚的.所以大家在让一个角色行动或者一个事件发生之前,问问自己为什么,然后给他们设置一个合理的、符合人物性格的答案,这样一个个为什么与答案结合起来,你将得到一个无懈可击的故事骨架.正如斯蒂芬金所说:”我从来不编造故事,我只记录下我所看到的一切.”这是构建故事的最高境界.

  但故事不能光只有一个骨架,你还得用各种辞藻构建出血肉.只可惜这些辞藻不是任何人任何教程能够教导给你们的,你们必须翻出一堆一堆的文章,不是那种商业轻小说,而是真正的传统小说.多读,多看,多模仿,这是我所能给你们唯一的建议,”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最近我发现很多人都忽视故事在一篇小说中的地位,他们将故事曲解成了”事件”.于是在他们的文中能看到开头,能看到结局,却在其中发现不了任何”高潮”的影子.这样的现象在同人文中间尤为常见.

  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但我看来,这样做的作者们并不是在讲述故事,而是在用自己脑海中所有的点子来堆砌出一件事.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因为它会麻痹你对文字的判断能力,从而让你嘻嘻哈哈地呼朋唤友前来围观.这样不好,非常不好,这样的文字聚合体(我甚至都不想将其称为小说)根本就不能将你心中所想表达的思想给清楚的传递出来.

  所以,请不要做这样的事,就算是为了让读者中不要出现”写的好长啊…..感觉应该蛮有心”的脑残回复.

  注1:在编剧学里存在这样一个认知,即你出生的太晚了,以至于你想到的任何一个点子都能在前人已经创作出的作品中找到相似的东西.所以不要幻想自己能写出前无古人的故事来,你应该糅合前人的优秀想法,去除其中的糟粕,将出生的太晚变成自己的优势.

  注2:千万,千万不要将自己认为好的点子一股脑的扔进一个故事中去.故事的基调应该是明确并且单一的,某些点子虽然看起来绝赞,但在使用之前请先想一想这个点子是否符合这个故事.

  注3:我不得不承认口水文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这样的快餐式文学很容易就毁掉一个停滞不前的作者,所以还是那句话,多看,多读,多模仿.从那些传世的经典中了解每一个词汇的用法.

  第五节 剧作结构的存在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会让你想看第二季的故事都存在着一段让你忍不住跳起来大声叫好的情节.这段情节通常来说都会出现在快要结局的地方,而且一定会将整个故事铺设至今的伏笔全部揭露.这段情节用一个通俗一点的名字来说,叫做故事高潮.

  这一段高潮可以是主角们与魔王的最终决战,也可以是角色们在经历种种事件的感情爆发.总之这一段剧情的气氛必须与你之前所写的东西区别开来.

  举个例子,你的故事可以在通篇都以普通日常一般的平淡语气去描述,但只要你进入了故事高潮----比方说恐怖大魔王从天而降,那么所有的平淡都必须被抛弃,所有的感情都要在这里喷薄而出,你必须要让读者感受到与众不同的气势,将所有的读者推至整篇文章都不曾有过的巅峰,这样当你的高潮结束,读者们缓过神来之后,你的故事才会被认为是一个绝佳的作品.因此在这一段的雕琢中你必须下尽功夫,将整个故事中的线索一一串联起来,让读者为你精细巧妙的设计高声叫好.

  这就是故事高潮,从剧作结构上来看故事高潮是整个故事的精华,在此之前你所写下的每一个词,所设置的每一个情节都是为了这一段高潮而服务的.能否将高潮的感情抒发的淋漓尽致也是衡量一个作者是否具备优秀讲故事能力的两个标准之一.

  另一个标准,是你能否将读者一步一步的引入这个高潮,用某个事关繁衍方面的词语来解释的话,这个部分叫做前戏,就连一首歌都有前奏间奏尾奏不是?

  前面我举了一个通篇都平淡至极然后突然转入高潮的例子,这样的做法在实际创造故事时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一个平淡的前戏根本不能吸引读者读到你精心设置的高潮.他们极有可能在半途就放弃了这个食之无味的鸡肋.对,就是鸡肋,因为他们还没有看到高潮,所以会觉得抛弃会有些可惜,但继续平淡下去明显又不如关掉这篇文章去看一看另一个非常抢眼的标题在说些什么.

  所以除掉精心雕琢高潮部分之外,前戏部分你也必须做足,最常用的套路是像正弦波一样不停的用剧情将读者们带入一个又一个小高潮,这样读者的心就会被你牢牢抓住,接下来你只需要在合适的时候将他们抛入最高空就行了.

  还是用正弦波结构来举例子吧,这种方式有个很简便的好处,即在列大纲时你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设置的情节将起到什么作用.具体做法是在白纸上画一条正弦波,然后分别将各种你设想的情节填入高峰或低谷,填完之后再修改一下不适合这个位置的情节.瞧,只要不是逻辑思维失常,你已经得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大纲.

  这样的方式虽好,不过也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坏处,即上下波动太多时会让读者产生阅读疲劳,他们会在你下一个降落时直接翻到结局.这样你就连哭的机会都没有了.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方法,伟大的前人又发明了阶梯式的结构,这种结构大部分时间都被用在恐怖或者侦探故事中,但是要注意的是阶梯的最上层绝对不能是高潮,而要是一次深深的沉底,让读者的情绪降到最低点,心中充满绝望,再来你就能放出高潮了,而且这个高潮的高度必须得远远超过阶梯最上层,这样读者们才会为你的设置大声喝彩.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结构方式,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结构模式首先是要合乎逻辑的,因果关系必须明确,你不能任凭自己的想象力发散到宇宙的另一头从而创作出让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的故事;接下来结构是要完整的,你的必须设想一个完整的”起因-经过-结果”,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我建议大家还是先去写个几十篇”最令我感动的一件事”再回来考虑小说的写法;最后,你的故事必须是要有趣的,这样在套用结构时才能令读者随着你的文字上下起伏,而不是说”靠,这写的是个啥玩意”.

  当然了,准确且熟练的运用剧作结构并不是一朝一夕便能掌握的,对于你们该怎么做,我还是那一句话----多看,多读,多模仿.要知道那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注1:心细的同学可能会发现我在这一节中用了很多的”必须”.因为这一节所讲述的东西都决定了你所写的文字能否被称为小说,aming032同学在外头新挖的那个坑明显就没能很好的做到这些,因此通篇看下来就只记住了有三个人在说话而已,至于说了什么,为什么这么说,至少我是记不得了.

  注2:请注意,虽然你在按照这一节所提到的方式去构筑小说的时候仍然有人觉得写的很不好看,那么这时请先检查一下,自己的故事是否有趣.无趣的故事不管剧作结构编的多棒都不会有人说好的,因为你的故事最终是要拿出来给读者们看的,闭门造车只能写出自我满足式的YY作品.

  注3:所谓的正弦波结构与阶梯式结构均为我杜撰的名词,但意义不变,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就行了.



[ 此贴被cxcc123在2012-05-07 10:1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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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你该为自己准备些什么

  写小说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你不能幻想着突发灵感然后提笔写下洋洋洒洒数万字,而且这数万字还符合我在前面几节提到过的那些要求.这是不可能的事,你总会在某个”救猫咪场景”上卡壳,或者在思考伏笔时陷入困境,更有甚者你还会被一两个对白中的用词给堵在半路上.所以,在这一节我将向大家说一说在不写小说的时候到底应该干些什么.

  不写小说的应该干些什么?如果要我说的话,最首要的当然是看小说了.网络上现在充斥着大量的小说,作为一个ACGer,我也可以理解大家四处翻找轻小说看的念头.不过说实在的,那些轻小说对于你写小说的成长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充其量能告诉你什么样的东西已经被人写过了而已.

  抛开轻国或者小说组天天更新的轻小说(我没有任何贬低汉化组的意思),我想向大家推荐一些大家平常不会接触的故事,这样写出来的小说才不会千篇一律让人感觉只不过是换了个名字而已.

  首先是欧美的史诗小说,这类以托尔金的<指环王>与安妮赖斯的<吸血鬼史诗>作为代表,马丁老爷子那快要千人斩的<冰与火之歌>也可以被划分到这一类中.史诗小说通常都没有很高的写作技巧,但它们都拥有一部小说最基础的东西------故事,而且还将这一点做到了极致,你永远也不可能找出一个比史诗小说更会讲故事的类型了.文艺一点的话,这叫做重剑无锋.

  接下来是阿加莎的侦探小说.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阿加莎的小说似乎显得太俗了,杀人手法看到一半时便能猜出.但我还是那句话,请从一个作者的角度看待写作这件事,剖析一下阿加莎的每一个场景,你会发现侦探女王的故事里从来都不会有无意义的描写,她的故事总是一环扣着一环,紧紧压迫着读者的神经,让你在最后的解谜部分长舒一口气.如果不喜欢侦探小说,同样的例子还能在浦泽直树的漫画中找到,去看看<MONSTER>与<20世纪少年>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再来,京极夏彦、东野圭吾、岛田庄司,这3个名字代表着这个时代.他们能让你学到很多发散思维的方法,也能让你惊觉:”啊,原来小说还可以这样!”.而且比起前两种例子,他们3人的文字更符合ACGer的审美观,对镜头的掌握也偏向于详细的描述,让读者能很直观的对环境产生想象.学习一下这三人的写作手法,可以让你的文字在千篇一律的口水文中脱颖而出.

  排在倒数第二的是以<百年孤独>为首的世界名著,这一类书我想这里很多人大概连摸都不会摸一下,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都拥有极高的文学水平,你可以在这里面学到各式各样的遣词造句方式,每一个角色的台词也足够你研究很久很久.

  最后,为了那些喜欢在小说里抒发感情的同学,我郑重向你们推荐梶尾真治.他的小说在我心中始终占据前五的位置,其中<回忆爱玛侬>被我奉为此生试图达到的目标.梶尾真治的小说通常不会叙述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的故事永远都是小人物小环境,所谓的高潮也仅仅只是感情高潮,让读者被主角们的想法所感动.这一点,恰恰是那些被轻小说毒害的”文字聚合体”所欠缺的东西.

  现在你可能拥有了一个长长的书单,看完这个列表里的书籍看起来也不像是可以立马完成的伟业.那么在不写小说的时候还能干什么?

  你或许可以压榨一下自己的想象力.具体的做法是:打开一个WORD文档,然后在里面写上100个”如果谁谁谁怎么怎么样,那么谁谁谁(啥啥啥)又会怎么怎么样”的句式,不限时间,不限内容.相信我,这个看起来极为简单的行为将会难倒绝大部分人.如果你这能在短时间内写出了100个不重复的”如果那么”句式,这证明你的想象力已经逆天了,请受我一拜.

  最后一个建议是,你需要一个本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本子应该陪伴你整个写作生涯.

  这个本子首先是要能随身携带的,最好还能再配一支笔.这个本子将用来记录你阅读小说时发现的精彩段落或者带感对白,每当脑子里有精彩点子时也可以将之记录下来.这样一段时间之后小说陷入困境时你再来翻阅这个本子,你会发现自己当初储备的点子比脑子里翻腾的那些苦逼想法要精彩无数倍!

  这些就是你在不写小说时应该干的事情,不要妄想自己能一文成名,所有优秀的作者都是在日积月累的退稿中成长起来的.新妻英二这种角色也只有在BAKUMAN需要反派时才会出现,没有任何一个故事会宣扬天才,你也永远成为不了天才.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请尽力积累自己的文字功底.

  第七节 那边的那个家伙似乎是叫做主角

  一般来说,小说的主角都拥有极强的存在感,他或她所干的每一件事都会不自觉地引起读者们的关注,每当主角在场的时候,读者们都会下意识的想要知道他会怎么样.而当一个主角离开视线,读者们又会开始期待他在次登场时的形象.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不是你写下谁谁谁是主角,那么读者就会认定那家伙是主角.你必须从他一登场开始就刻意营造出一种全场都以他为焦点的气氛.

  最常见的办法是将摄像头固定在他的身上,在场的一切都通过他的视角来展开.这样一来,所有的读者都会对这个像向导一样的家伙产生兴趣,接下来你只需要让这个向导搀和进某个事件里就行了.

  因此,我们可以衍生出另一个结论,不要轻易让摄像头跟随在一个毫无作用的路人甲身上.没有人想看一个路人甲会怎么样,读者们想要知道主角将要发生什么事,他们还想知道这个故事将会变成什么样,至于那些甲乙丙丁ABCD,没有人想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一定要记住这一点,这样才能让你的故事显得紧凑,而不是洋洋洒洒数万字却没有讲述点什么东西.

  当一个主角被确立起来的时候,读者会让自己的思维跟随着主角运转,他们会支持的主角的行为,更有甚者,他们会认为主角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所以,你应该意识到这样一件事,即”他是主角,他的所作所为将代表你对整个故事的态度”.也就是说你必须想清楚主角在整个故事中的价值观.相信我,不要太过离谱,不然你只会塑造出一个注定被打倒的反派.

  刚刚我们提到了反派,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反面英雄”这个名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一个反派也是可以成为主角的,他的价值观的确与正常人相违背,可他又不能在街上大开杀戒.因为他是主角,所有的读者都盯着他,如果你让他做的太过分了,那么在结局你就不得不找个牛逼无比的正面人物去把他干掉,不然你只不过是自我满足式的写了个YY小说而已.

  那么如果你的主角是一个像蝙蝠侠或者再生侠一样的反面英雄那么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有看过<低俗小说>这部电影,你就会发现一个很简单的方法,那就是创造一个比他更坏的坏蛋.

  <低俗小说>的开头,文森特和朱尔斯开车去杀人,这本身是一件有违常理的活,但是在他们开车前往现场的时候,文森特与朱尔斯来了一段关于法国人对汉堡叫法的嘲笑,这段与杀人毫不相干的对话让他们两显得跟普通人一样,也为观众奠定了一个想知道他们两之后会干些什么的基础.接下来他们到了现场,这下*都掏出来了,观众认识到他们两其实并不是好人.可他们的的确确是主角,没有人想看一对主角在公寓楼里大开杀戒,这样会让人不知道整个故事想构建什么样的基调,于是文森特和朱尔斯在杀人之前谈到了他们的老大马沙.他们提到马沙将一个男人从4楼扔下去了,因为那男人给马沙老婆按摩脚底,这让马沙非常不爽.这本身只能证明什么样的老大就有什么样的小弟,但是朱尔斯马上提出了一个论点:”就因为这点小事而将一个人扔下4楼,这太过分了.”看到这里我想大部分观众会想”没错,我也这么觉得”.很好,一个与观众具有相同想法的反派诞生了,这会让观众对他们两人产生亲切感,那么接下来杀个人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只要杀人的理由可以理解.因为这个故事里还有一个因为给自己老婆按摩脚底就把按摩师扔下4楼的坏蛋存在.

  瞧,就是这么简单,这一段同样可以用来当塑造人物的正面例子.文森特与朱尔斯一路上的对话就是个”救猫咪场景”,而将按摩师扔下四楼那段当然就是马沙的”救猫咪场景了”.在这7分钟里我们完全清楚了这三个角色是个什么样的人,感觉怎么样?

  当你还是一个读者或者观众的时候你可能意识不到这些对话的意义,但当你用一个作者的眼光去审视那些作品的话,你会发现他们的成功真的是有理可循的,而这些成功也绝对是可以复制的.只要你用一些更新颖的办法运用这些俗知的套路.

  注1:摄像机镜头跟随错误的反面例子就是<纯白交响曲>,既然打从头就没打算让名濑成为女主角的话,那么一开始就不该那么着力的刻画她的形象.

  注2:昆汀塔伦蒂诺的<无耻混蛋>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这是一部完全按照通俗剧作套路进行的电影.我想提前预告一下,下一节将剖析一下这部电影的剧作结构,让大家看一看昆汀的讲故事手法.

  第八节 无耻混蛋

  电影的开头,镜头给了一个1941年纳粹占领时期的法国农民.农民一直在劈木头,没有背景音乐,这一段平静的镜头看起来很诗意,也很能勾起观众的好奇,因为平静预示着改变,任谁都知道他不可能永远就这么劈木头劈下去.很快,他女儿告诉他纳粹来了,纳粹来的理由没有说明,但大家都可以理解,因为这里是纳粹占领的法国,他们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

  接下来是汉斯上校的登场,他的台词显然经过很精心的雕琢,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带着独特的个性,在房子里与农民对话时,他也带着与其他人的所不同的从容与压迫.这种气势让观众很容易就将注意力投到上校的身上,大家会想要知道这家伙想干吗,又到底是为什么这样干,于是下面就开始解谜了.解谜的时机恰到好处,也用两人一来一回的对话道出了这个事件发生的环境与背景,同时*杀了一批犹太人,引出了一个逃跑的犹太小女孩,第一章完.

  瞧,到这里为止上校与农民其实并没有做出什么大的动作,只不过是一来一回的聊天而已,但他两聊天的内容却始终符合着自己的地位,农民绝对不会说想要讽刺一下上校,上校也不会突然抓着农民女儿的脸说”花姑娘给我笑一个”.这一段是他们性格的体现,也是整个故事的开端,透过这些对话我们都知道了上校与农民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样让我们自己续写的话也能很容易就把握住他们两人的心理.*杀犹太人是这个对话事件的高潮,对话的气氛被全部打破,上校展现出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另一面,瞬间就将他形象再次稳固.看,救猫咪场景不过如此.

  第二章开头是阿尔多中尉长达3分钟的演讲,这段演讲没有任何人插嘴,无与伦比的气势让我们知道了阿尔多中尉就是这一章的主角.在演讲里他提到了他的目的”剥纳粹头皮”,但说剥头皮明显不如做来的实际,所以昆汀很痛快的让阿尔多带着他的人来了个现场剥头皮SHOW.值得注意的是,现场剥头皮SHOW采用的是倒叙手法,里面塑造了另一个与汉斯上校不同,但仍忠于自己国家的纳粹军官.这个军官用他誓死不从的精神感染了观众,让观众突然觉得阿尔多真的是一个混蛋,而且说不定到最后会战死.怎么办?不急,看第三章.

  第三章一开头是个很俗气的帅哥搭讪美女场景,这是观众喜闻乐见的剧情,但如果这是一个纳粹德国英雄和一个被占领的法国人.故事的看点立马就体现出来了,所以这一章节虽然都是在为后文做铺垫,但没关系,第二章铺设了一个悬念,第三章也设置了一个很好的看点,这足以吸引观众继续往下看第四章.最重要的事,这一章设置了一个比阿尔多更坏的坏蛋----戈培尔,这让第二章阿尔多他们的暴行变得不值一提,这就让这帮人继续作为一个主角活在了观众心中.

  第四章基诺行动,整体结构与第二章差不多,开头仍然是一个一看就知道是主角的家伙,他出场,接任务,退场,很干净利落没有任何噱头,不过昆汀却在这一整套动作中镶入了基诺行动的缘由,与选择这家伙登场的原因.还顺带展示了这个主角是个啥样的人物.多棒.

  在等待任务开始的这段时间是一个铺垫,只是为了让观众进一步认识以后将会起到作用的人物而已,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我认为在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里参差这种段子似乎有些破坏剧情的紧凑性.

  酒吧部分很明显是第四章的高潮部分了,也是一个编剧学中所说的”故事B”,即与主线不相干,却将主角推向不得不继续走主线剧情的故事.这种”故事B”一般用来承上启下,在”起承转结”中起”承”的作用,在小说中是否需要这种故事一般不做硬性要求,但如果是长篇的话我个人认为还是设置一个比较好,一个将主角推向深渊的故事可以在前戏已经铺开,高潮却还在酝酿的时候很好的接手抓住读者眼球.

  对于整个故事来说,前面四章都是属于前戏的铺垫,交代了各个角色是个什么样的人,在干什么以及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第五章,则是高潮部分.

  在这一章里所有的铺垫都得到了应用,所有的为什么都有了自己的答案.观众们随着基诺行动的进展不得不欢呼.

  最后故事迎来结局,阿尔多中尉(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主角了)带着战利品回到盟国,还顺带用一句”I think this just might be my masterpiece”来表达了一下昆汀对于这个故事的态度.这就是主角的用途.

  于是,全剧终.

  注1:本节全文仅代表我个人见解,如觉得哪里说错了,可PM我修改,也可一笑了之.如要喷,请轻喷.

  注2:<无耻混蛋>是一部电影,但电影与小说一样都是讲故事的手段,所以电影能用的小说同样能用,就看你怎么用了.各位请努力达到昆汀的境界.

  第九节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先说点题外话,这几天我在百合会追看一本叫做<列王记>的小说.客观一点的说,这篇小说写的只能算普普通通,文笔很老练没错,不过败笔在于有一个大气的名字但内容铺开的却有些不知所云.之所以吸引我一直看下去,是因为这本小说的开篇只有四个字------“丧钟长鸣”.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将环境人物时间地点背景以及现场气氛与故事基调解释的清清楚楚!多棒!自从看过托尔金写下的”从前有一个霍比特人,他住在地洞里”之后就很少看到这么赞的开篇了.

  好吧,我承认这是在给连续好几天没更新找借口.但这篇<列王记>就冲着这个神一般的开篇也推荐各位务必去看一看.

  回归正题,记得在小时候生物老师经常拿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来晃点我们,对于写小说讲故事的写手们来说也有个类似的问题,先有人物还是先有故事?

  从理论上来说这个问题应该没有答案.

  不过我们却能找出一些例子来,举个ACG向的吧,<fate/stay night>与<fate/zero>.

  在我看来,F/SN是典型的先有故事再有人物,里面的每一个段落单独抽出来看都能发现角色们总是被剧情推着走,他们从来都是从一个事件跳到另一个事件.看起来每个事件都能引出另一个新的对手.这样的套路同样适用于大部分少年漫画:设置一个魔塔,然后主角们从最底层一路向上推BOSS最后打倒大魔王,其中主角是个什么性格,反派又是个什么性格都不重要,反正他们一定会推倒BOSS,至于怎么推倒,就看你想写个什么样的故事了.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简单,直接,明了而且剧情紧凑.读者一口气看下来会清清楚楚的知道”开头---经过---结尾”.最重要的是读者在看完后会体会到你想要表达一切,只要你在高潮部分做的足够好.但缺点也很多,比如剧情会显得做作,角色行事的动机经常会让人觉得异常刻意.有时候你还会发现主角们必须得这么干故事才能达到你想要的结局,这就导致你很容易的卡在某个桥段的设置上.

  反观先有人物再有故事,类似于F/Z.在我看来F/Z里每个角色的主动性都变得极强,角色们会主动要去做一些什么事.他们不会坐在家里等着事件撞上门来,就像灵梦经常干的那样.F/Z里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会做出一些观众判断不到的行动,因为观众不是他们,观众根本不清楚角色们想要干什么.这就带来了悬念以及好奇心,这就是先有人物最大的优势.引用一下斯蒂芬金的话,”我从来不编故事,我只是记录下我所看到的东西”.于是一座塔,一个*侠,还有四个伙伴,它们合伙组成了金最伟大的作品.

  要记住的是,在这种模式里设定好的人物性格绝对不要做出任何改变,因为是性格在影响故事,一旦主角哪一天突然觉得同性比异性更具有魅力了,你的故事也差不多要被读者们用口水喷死了.所以保持住角色们的性格,如果你还想让读者好端端地看到最后的话.当然了,这需要一定程度的客观逻辑能力,你不能将自己的思维代入到故事中去,要知道角色们不是你,他们不会与你拥有相同的价值观.老虚在这一点上就大大超过了蘑菇.

  与另一种模式相同,先有人物的坏处也很明显,人物关系复杂,剧情时间轴混乱,视角跟随不够明确等等,最可怕的是,当你按照角色们的性格一路写出他们做了什么事之后,你回头一看会发现整个故事早就已经超出了你的掌控,你收不拢剧情了!

  如果到了这一步,你多半会面临推翻重写还是弃坑不干的窘境.不要惊慌,回头重新翻阅一下自己的故事,看看到底从哪开始超出了你的掌控,仔细想想那个主角在那个时刻真的会那样干吗?

  说了这么多,感觉我好像确实偏向于由人物来引导故事(笑).不过各位应该要怎么做,这不是我想要在这一节中要做阐述的内容.但是大体上,小说在创作的时候都脱离不出这两个模式,所以还是回到了那句老话,”多读,多看,多模仿”.

  注:以上内容皆为个人观点,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第十节 收尾及结尾

  断更有一阵时间了,期间我还浑然忘记了自己还挖过这么个坑,不过当我重新想起来的时候,我却意识到自己已经没什么好写的了.

  在之前的九节里我讲述了对话、主角、故事以及结构,虽然还有诸如精简语句、营造气氛等等看起来很值得大书特书的东西,不过也仅仅是看起来罢了,我列了一些类似”精兵简政政策” 、”插科打诨” 、”全面战争—组织VS组织”甚至”请不要一次只放一段不知所云的剧情”之类的标题.然后发现,哦,其实我也做不到多好,所以干脆就放弃了.

  于是,这一节就只剩下收尾这一项命题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收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不过你有可能会发现自己需要用上不下于前戏的章节数来让这个收尾看起来不那么突兀.一旦发生了这种情况,亲,我想你应该看看自己在高潮部分是不是弄死的角色不够多.

  其实收尾也并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事,你只要保证读者们在被你的大场面给震住之后还能怀着感恩(卧槽)的心情让你把这个故事说完就行.

  一个好的收尾会让人觉得回味无穷,它能让读者意识到你并不是为了高潮而写下了整个故事.注意,这个很重要,这关系到你在读者心目中是不是一个自HIGH式的写手.相信我,没人想看到一个不知所云的收尾.

  在一些颇为古老的故事里,比如<指环王>和<罗德岛战记>,他们的主角在打倒魔王之后都会很快的交代一下去向便草草结束整个故事.这根本没法让读者觉得回味无穷,顶多让他们觉得”哦,原来是这样”然后便扔下书找个基友打刀塔去了.

  不能这样,如果说你挖一个坑是为了让读者跳进来的话,那么读者看到高潮部分就代表他们已经进入坑底了,现在你要做的收尾,换句话说叫埋土,”收紧口袋”,把他们埋在里面,让他们永远记得这个坑到底说过些啥.

  我很欣赏一些网络小说的写手,他们一般在故事上没什么太大的建树,不过他们很擅长在收尾阶段发出闪光点,举个例子,他们至少会大致描述一下主角对于这个他自己打倒魔王之后留下的烂摊子的想法.这个就很值得学习,因为主角在思考自己创立的新世界时,他便会回到故事刚开始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下一切似乎都没发生,也正是口袋最小的时候.读者们就会顺着主角的思路仔细思考,这一连串的故事到底干了些啥.只要读者这样想了,那么你收尾工作就算是完成了.

  当然,收尾并不只有这一种方式,但所有收尾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便是将你在之前设置的那个高的不能再高的高潮重新变得缓和,只有剧情趋于缓和了,故事才能迎来最后的结局.对,收尾就是为了结尾,错不了.

  那些在高潮部分便写下”fin”的故事只能让人觉得戛然而止,那种电影里主角和魔王1对1单挑时突然插进广告有多么破坏气氛.在高潮时便结尾也是这么个感觉.所以结尾来临之前你得想办法让故事结构的曲线变成平缓,就像故事开头时那样.这个办法的名字就是收尾了.

  略去收尾部分不谈,整个故事就只有结尾了,换个比较普通的说法----结局.

  结局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即你必须要让故事开头时的一切(旧世界)被主角奋斗了一整个故事所创造的一切(新世界)所颠覆或取代.

  相信我,如果读者们在看完整个故事之后发现他们所等来的结局跟开头其实没什么差别的话,你只会得到”坑爹”这个评论.

  结局应该是一个新社会诞生的地方----这通常由主角来完成,他在前戏中质疑,在高潮中改变,最终在收尾阶段迎来胜利.当然,只是胜利还是不够的,主角必须改变世界,而且还应该是恰如其分的改变了世界,没人想看一个伪杀人魔在干掉另一个杀人魔之后成为真杀人魔.

  还有,结局必须以让人情绪上得到满足的方式完成.

  必须.

  记住,必须.

  全文完

  写在最后的话:

  感谢你看到这里,如果这篇文章能对你的小说写作生涯起到哪怕那么一丝丝影响,那么我都能很自豪的跟人说:”你看,我挖了个坑,还填上了它,最重要的是让一个人产生了改变.”

  这能让我产生满足感,我写东西就为了这个.我不清楚看到这里的人们写东西时怀着一个怎么样的心情,但我希望你们有一个更崇高的理想(笑).

  至少要是”凭什么那家伙读了五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后写出来的东西我却写不出来,要知道我也读了五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四年大学,这不科学.”我希望大伙能抱着这样的攀比心理挖下一个个的坑,这能让你成长,而不是自HIGH.\

  至于那些不写文的同学,我也希望你们能思考一下:”我想要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这个故事在我的笔下真的没法实现吗.”如果你们能这么想,我会很高兴你加入庞大的挖坑大军,这是一个组织,虽然大部分人都互相不怎么看的顺眼,但这仍然是个组织,我们有共同的目标,有一样的行事方式.

  我们始终锲而不舍的编织着自己梦想中的世界,用自己的心和手,用纸与笔,我们写下的每一个句子都在不甘地呐喊,呐喊着要让自己被更多的人看到.

  在十一年前,我在父亲的稿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那是一个关于星际的同人,值得庆幸的是,十一年后的我依然在写作.

  我脑海中始终有一个举剑朝天的骑士,他背后有一大帮的弟兄,他带着他们冲着四周的敌人们咆哮,咆哮着”谁来杀我!”

  这总让我感到心在颤抖,那么你呢?你脑海中的那支笔可准备好了?



[ 此贴被aming032在2012-05-04 14:2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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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 「零崎一賊·酸の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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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11/12/25 | 编辑
引用第0楼cxcc1232011-12-25 18:47发表的“[微教程]字典的小说写作教室”:
注1:文艺却有点拗口的题目并不是不可以,但请仔细琢磨自己的用词,一定要让读者觉得这篇文似乎有一看的价值.




这点怎么都做不好,在想让别人有去看的欲望和不想过于用题目剧透取舍不来(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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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11/12/25 | 编辑
引用第2楼零崎哀織2011-12-25 17:19发表的“”:



这点怎么都做不好,在想让别人有去看的欲望和不想过于用题目剧透取舍不来(跪




我还保留着哀织触那篇"共轴式双旋翼方法论-无光之昼与梦行者"的...如果哀织触想要填坑请务必告知一声(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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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 编辑
引用第3楼cxcc1232011-12-25 19:52发表的“”:



我还保留着哀织触那篇"共轴式双旋翼方法论-无光之昼与梦行者"的...如果哀织触想要填坑请务必告知一声(拖




那货......字典老湿还是扔了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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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 编辑
我只是路过而已啊,怎么中了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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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 [零崎一賊·漆黑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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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团三星级★★★

6楼
发表于 2011/12/26 | 编辑
最讨厌想标题和名字的路过
这葵花宝典的正文教程啥时候能来啊

另外其实我对那种看标题都不明白是啥的文一直有种很深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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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 「零崎一賊·酸の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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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1/12/27 | 编辑
中*,表示再起不能(死

字典老湿你不能就这么拿我做反面教材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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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团新手

8楼
发表于 2011/12/27 | 编辑
取个响亮的名字:姓关名二爷……
有个不错的开篇:关二爷一刀被砍死……
哪里出错了吧……
取个响亮的名字:二爷大战外星人
有个不错的开篇,关二爷被外星人一刀砍死……
感觉还是哪里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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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生

9楼
发表于 2011/12/28 | 编辑
EVE?是那个游戏吗。。我也玩~~文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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