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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版内活动申请专区管理条例》(第二版)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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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1/13 | 编辑
第一条,版内活动申请专区的处理方式均参照SOSG论坛总版规的要求。

第二条,版内活动申请专区为SOSG论坛斑竹申请活动用的版块。

1)禁止任何非斑竹发布主题。
2)禁止发布任何不符合申请贴格式的主题。
3)斑竹发布的活动申请贴,任何人都只能进行与主题有关的讨论。
4)申请贴在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回复之后,需要在48小时内作出回应,否则判定为默认。
5)准备申请活动的斑竹可以向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咨询可行的活动奖励范围。
6)活动开始后若发生奖励超出或计划更改等时,并且未向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汇报,那么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有权利勒令终止活动。
7)团员自费或斑竹自费类活动可不申请,但若涉嫌斑竹私自利用权限发放奖励则会被严肃处理。
8)集资类活动虽然不会额外获得奖励,但斑竹必须申请活动,普通团员禁止举办该类型活动。
9)若有团员发现进行中的活动有问题,或者举办人涉嫌作弊等时,可以单独联系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若确有其事将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而举报人也将获得奖励,而举报人的隐私会得到保护。
10)所有版块15天只能发一个申请帖,多了直接砍(不是锁)。
11)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拥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的绝对权利。

第三条,附加规则。

1)活动策划书内容不完整,不确定因素过强的一律直接否决,并不接受任何解释。
2)可以依据申请活动的版块内版规中的“优秀主题与回复的奖励”规则提升一定的奖励,所以申请时需要说明申请活动的版块的相关规则与制度。
3)斑竹发帖征集某些指定内容并依据内容发放奖励的行为,属于需要申请的活动(可以徇情提升通过率)。
4)不会动用版主权限提供奖励的,只靠银行转账提供奖励的活动属于自费活动,可不申请,但建议在本版块置顶帖回复登记,避免被误伤。
5)大型活动可以依据情况获得使用临时子版的资格,但是只有一个版块可以,可使用期限为一个月。要使用需要在申请帖内说明,若同时又多个版块申请使用,那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将会在“自行依据情况决定”与“公开竞选”两种方式里二选一决定。

第四条,对于不进行申请而未申请举办活动的处分方式。

1)未申请举办“需要进行申请的活动”将会被依据情况进行处分。
2)情节不严重的,从未申请举办活动的斑竹身上扣取私自发放的SOSB及存在,并且勒令终止。
3)情节严重,或不接受以上处分无视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要求,继续未申请进行活动的,不排除取消当月工资的可能。
4)未申请举办活动后被勒令终止的,建议直接来进行活动申请,目前不出意外的话申请贴都会在一天内处理的。
5)通过活动申请举办活动,举办活动的斑竹是可以获得附加奖金的,所以建议通过活动申请来举办活动。

第五条,对于活动作弊方面的处分方式。

1)活动作弊指利用漏洞或用不合常理的方式及其他一切试图通过不公平手法骗取活动奖励的行为,等同于“任何论坛设施不合理地骗取积分”行为即利用论坛BUG来进行处分。
2)第一次作弊后态度良好,自首的:扣除该活动最高奖励的2倍积分并禁言一天。第二次作弊扣除该活动最高奖励的10倍积分并禁言三天,第三次作弊数据清零+永久禁言。
3)第一次作弊后态度恶劣,不承认的:扣除该活动最高奖励的10倍积分并禁言三天,第二次作弊数据清零+永久禁言。
4)积分处罚不得低于最低处罚数,最低处罚数分别是,扣除该活动最高奖励的2倍积分的:扣除4存在+2000SOSB。扣除该活动最高奖励的10倍积分的:扣除20存在+10000SOSB。
5)作弊次数累计为全论坛,永久有效。与马甲相关的,马甲和主号共同按照以上规则处理。
6)禁止斑竹私自处理作弊,斑竹必须在“活动作弊ID登记处”进行登记,由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鉴定后进行处理,私自处理的将会有可能被扣活动奖金。
7)“活动专版”内举办的纯自费活动,半自费活动也依据本条例执行,论坛官方活动由管理层直接下达处分。

第六条,关于负责活动审核工作的区版。

目前负责活动审核的区版为:艾西亚
个人资料地址:http://www.sosg.net/profile.php?action=show&uid=198812
邮箱&MSN:sayuri@live.cn
QQ:100002095
推荐联系方式:论坛PM,QQ。

第七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施行。



《版内活动申请专区管理条例》修改历程

《版内活动申请专区管理条例》(临时),发布日期:2010年1月13日
《版内活动申请专区管理条例》(临时二版),发布日期:2010年1月31日(增加了附加规则)
《版内活动申请专区管理条例》(第一版),发布日期:2010年2月18日(*改)
《版内活动申请专区管理条例》(第二版),发布日期:2010年4月21日(增加作弊处分)


[ 此贴被朱鹭戶沙耶在2010-04-27 21:5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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