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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桜 2011-04-09 20:48


100L是我的  耶!!!!!!!!!!

欢喜之余请解释你们的观点

归海七音 2011-04-09 20:48
引用第95楼残桜2011-04-09 20:45发表的“”:



假设 你们  是m么  我们现在是s  怎么又问我s你的理由 你连自己是m的解释不了
(纯形容 无其他意思
.......


我方对于能量子的观点 如果正方无法提出可以信服的反驳的话。那么可以判定为成立,而成立的结果是我方观点成立。

空気ネコ 2011-04-09 20:48
请各位选手不要跑题。尤其是96L和98L。

茅野愛衣 2011-04-09 20:49
感谢双方的精彩辩论。本次辩论赛的自由辩论阶段已经结束。双方立刻停止自由回复。


距离本次辩论赛结束还有10分钟,请正反方派出代表进行本场辩论赛的结辩陈词。无需顺序,10分钟内完成。



残桜 2011-04-09 20:56
我方总结观点  物质是无限可分的  
物质由无数可分的构造  所说的  物质结构向下分析,不存在最终的绝对单纯的实体。总是有内部矛盾,因而总是有结构。和 物质结构存在着不同质的层次,每一层次有其特殊规律。各个层次的分的方式、结构形式、运动形式都各不相同得知   物质并不是单一存在  即使它是单独的个体  也是有其他个体组成  即使爱因斯坦x普朗克有一腿也不能证明物质不是无限可分的  何况还是对方不可以解释的能量子 我们说感受的物质世界  感受到一起都是其他来自更细微的其他构成  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物质的世界 感受的一切    

归海七音 2011-04-09 21:01

感谢裁判与正方给我们带来的精彩的这场辩论,下面由我来做结辩陈词
对于此辩题,我方依然坚持我方观点
物质并非无限可分
首先对方一直未给出给出物质若能无限可分的分法
也就是说,无事实依据
而我方给出了具有实验证明的论证:
即能量子作为物质的不可分性
从哲学意义上
芝诺悖论同样可以理解为无限可分是悖论
因此,我方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
以上,反方结辩陈词。

茅野愛衣 2011-04-09 21:03
本次辩论结束。感谢双方的精彩辩论。评委正在进行打分,将选出本场辩论赛的获胜方及最佳辩手。
请稍后等待结果公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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