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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nova 2011-04-16 20:30


为什么都要知道你是谁?某事自己发表言论,有必要让别人知道?





请允许我举个例子。
例如讨论一个关于论坛过去发生的事情,如果开马甲作出了一些发言,而马甲的注册时间比较新,而等级也比较低,我想许多人就会认为这个发言并没有说服力,因为他甚至并没有经历过这个时间。所以,关注一个号,我们并不能总看到他工作组的身份,其他信息也是必要的,比如你是谁。

Collet 2011-04-16 20:31

另外疑问贵方知道为什么SOSG新开设的区域 教会
为什么有限制此条
2.相谈层面局限于教区管辖的范围(SOSG论坛)内发生的事。

Collet 2011-04-16 20:34
引用第43楼aprilnova2011-04-16 20:22发表的“”:


死不是最可怕的后果,可怕的后果是死一家子,不是么?
而为了避免这种可怕的后果,同时还想吃到美味,完美的去除有毒部分不是很好的选择么?
优化比限制更美好,不是么?
.......




就拿游戏王为例    为了优化游戏的系统和公平性  就有限制卡  准限制卡  禁卡
所以对方请不要沉迷于优化不等于限制这个美好的幻想中

aprilnova 2011-04-16 20:37

如果33楼里

我方也可以说
这里的发言只是作为工作组来发布消息等需要限制




这个是贵方对于辩题所提出的限制,那么在此我提出异议。
如果发言指的是发言人代表其工作组作出的发言,那么我方认为其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但请将论题改为工作组的发言是否应该受到限制,因为此时的发言人已经成为了工作组。

~火之云~ 2011-04-16 20:38

QUOTE:

为什么都要知道你是谁?某事自己发表言论,有必要让别人知道?




请允许我举个例子。
例如讨论一个关于论坛过去发生的事情,如果开马甲作出了一些发言,而马甲的注册时间比较新,而等级也比较低,我想许多人就会认为这个发言并没有说服力,因为他甚至并没有经历过这个时间。所以,关注一个号,我们并不能总看到他工作组的身份,其他信息也是必要的,比如你是谁


----------我是分割线-----------

如果你的发言是真的有质量的,对事件有针对性意见,作为我这些团员一看就知道是MJ来的,而不是新人随便路过,就会好好看。相对,就算你UID是前十,随便路过发个言,我直接可以将你无视,因为你对这个事件毫无看法。


aprilnova 2011-04-16 20:39

如果33楼里

另外疑问贵方知道为什么SOSG新开设的区域 教会
为什么有限制此条
2.相谈层面局限于教区管辖的范围(SOSG论坛)内发生的事。





我认为我方并无回答此问题的必要。
求解请向教会相关管理人员提问。

Collet 2011-04-16 20:40
引用第53楼aprilnova2011-04-16 20:37发表的“”:

如果33楼里

这个是贵方对于辩题所提出的限制,那么在此我提出异议。
如果发言指的是发言人代表其工作组作出的发言,那么我方认为其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但请将论题改为工作组的发言是否应该受到限制,因为此时的发言人已经成为了工作组。
.......




请自行PM活动发起这   这不是我方辩论范围
没有回答的必要


aprilnova 2011-04-16 20:42


如果你的发言是真的有质量的,对事件有针对性意见,作为我这些团员一看就知道是MJ来的,而不是新人随便路过,就会好好看。相对,就算你UID是前十,随便路过发个言,我直接可以将你无视,因为你对这个事件毫无看法。




不知我有没有记错,版务有个条款,无关人员不得回复。
即使你发言再有针对性,也毫无意义。

流砂の嵐 2011-04-16 20:46
但是贵方又在之后再追加了新的发言范围   这样是否公平  
这样的朝词夕改   贵方难道要用这个来体现为所欲为了?



不是朝辞夕改,这样说好了,题目是工作组成员的发言,这里我觉得应该认为是个人的行为,而入对方辩友所说的在版务或者资讯中发表言论是工作组整体的行为,个人发表出来。而工作组成员在论坛内的个人性质的发言不会去事先通过工作组的允许再说吧。这个就是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工作组。而对方曾经所举的例子,都带有整个工作组的性质,所以这并不能成为辩题的辩论点

Collet 2011-04-16 20:46
引用第57楼aprilnova2011-04-16 20:42发表的“”:


不知我有没有记错,版务有个条款,无关人员不得回复。
即使你发言再有针对性,也毫无意义。





错了   是毫无建设性发言的不许回复
如果LZ需要的话我可以马上给你连接

空気ネコ 2011-04-16 20:50



本场自由辩论阶段已经结束。请双方停止自由回复。


距离本次辩论赛结束还有10分钟,请正反方派出代表进行本场辩论赛的结辩陈词。无需顺序,10分钟内完成。



Collet 2011-04-16 20:50
引用第58楼abcdharles2011-04-16 20:46发表的“”:


不是朝辞夕改,这样说好了,题目是工作组成员的发言,这里我觉得应该认为是个人的行为,而入对方辩友所说的在版务或者资讯中发表言论是工作组整体的行为,个人发表出来。而工作组成员在论坛内的个人性质的发言不会去事先通过工作组的允许再说吧。这个就是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工作组。而对方曾经所举的例子,都带有整个工作组的性质,所以这并不能成为辩题的辩论点





既然是“工作组成员”  那么既要考虑工作组  又要考虑个人
既可以代表自己   又可以代表工作组   否则此工作组有何意义?
工作组包括新闻  版主  漫画  风流  美工  活动等
责任不一样  限制不一样   如果按照您的说法   就说版主成员就好了   是不?


~火之云~ 2011-04-16 20:56


不知我有没有记错,版务有个条款,无关人员不得回复。
即使你发言再有针对性,也毫无意义。

===============================================

超版可以查IP地址的


空気ネコ 2011-04-16 20:58
引用第62楼~火之云~2011-04-16 20:56发表的“”:


不知我有没有记错,版务有个条款,无关人员不得回复。
即使你发言再有针对性,也毫无意义。

.......


主办方认定正方辩手藐视裁判。

主办方再次敦促双方辩手进行结辩陈词。

aprilnova 2011-04-16 20:59

首先,我方一直认为辩题中“言论”一词需要进行一些合理的限定。于是我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当然这也是辩论的一部分,而对方也接受了我方的定义。
其次,我方认为工作组成员在发表个人观点时,个人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工作组是重点。他人的想法并不能用以决定个人的意志,如果他人想法强烈可以像工作组提出,工作组觉得有必要可以将其加入约束的条款。
但是,如果限制成为了条款,那么讨论是否应该就不公平而且不必要了。
最后,感谢比赛的组织方,感谢对方的辩友,同样也感谢围观的团员们,谢谢大家!

Collet 2011-04-16 21:01


感谢裁判与对方给我们带来的精彩的这场辩论,下面由我来做结辩陈词

对于此辩题,我方依然坚持我方观点
论坛工作组成员应注重并限制其发言

可惜对方一直在纠结优化和限制的不同和只以自己的读解方式来看待论题
另外我方对教会的认知来说明论坛目前的现状
区版为了不影响团员在3次元   所以必须限制此类发言    
作为"公众"人物  你的一举一动会让整个小社会的所有人关注

正如火云团员最后这样的举动是不是应该受到限制?   更不如说工作组了

反方是不是出现了二律背反的矛盾?
如此,我方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TURN END


空気ネコ 2011-04-16 21:02
本场辩论结束。感谢双方队员。评委将对双方表现进行打分。
比赛结果请等待结果公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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