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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公告]SOSG总版规V2.06(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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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05/26 | 编辑
----------其他重要资讯(点下标题即可)-----------
[論壇公告]「自動播放」臨時規則
[论坛公告]总版规附例(临时)-有关使用法定货币
[公告]关於你的人品问题
[公告]请勿公开他人资料
[公告]遇上以下的情況可以怎麼辦?(被禁言,忘記密碼帳號問題)
禁言及禁言解除規則 (被禁言的注意~)
SOSG总版规V2.03说明及提问帖


SOSG总版规V2.06

SOSG总版规V2.05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SOSG总版规V2.05

SOSG总版规V2.05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生效

SOSG总版规V2.04

SOSG总版规V2.04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生效

总版规目录

  注意:目录总述全部规则,每项规则详细说明见总版规细则说明

1.0.基本规则
  1.1.注意沟通语言
  1.2.禁止欺凌,侮辱,恐吓团友
  1.3.禁止公开发放不当内容
  1.4.禁止未经许可的推销及广告
  1.5.请勿重犯版规
  1.6.请用短讯联络相关版主解决你的问题
2.0.发帖规则
  2.1.请勿无意义发帖
      2.1.1.禁止发零内涵帖子
      2.1.2.请勿发过少内涵帖子
  2.2.请勿不合理发帖
      2.2.1.请勿刷版(洗版)
      2.2.2.请勿火星
      2.2.3.请勿骗帖
  2.3.禁止於版块作私人对话
  2.4.请避免发战帖及重覆性话题
  2.5.禁止盗链及盗文
  2.6.常见发帖注意事项
      2.6.1.贴图:避免直接贴大图及上传
      2.6.2.转载:请於帖内加上转载讯息
      2.6.3.p2p资源发佈:请往资料发佈区发佈
      2.6.4.交易帖:禁售无意义内容
3.0.签名及头像规则

  注意:
  1.除获得豁免的版块外,总版规所有「禁止...」事项优先於各版分版规
  任何分版规关於「禁止...」事项的陈述都以总版规的精神优先
  (细则说明纪录例外情况)
  区版有权直接引用总版规处理禁止事项

  2.引用总版规所有「请勿...」事项时会与分版规的陈述保持一致
  但任何分版规关於「请勿...」事项的陈述仍然以总版规的精神优先
  区版会因為在分版规不符合宪章或总版规精神下,引用相关总版规处理

  3.1.所有无版主管理的版块由总版规直接管辖,「请勿...」项目升级為「禁止...」规则

  3.2.所有无版主管理的版块即使有原来的版规,也会暂时被废止,由总版规直接管辖

  3.3.如果在总版规直接管理的版块违规时,处罚為:

  主题违规:由锁定主题/删除主题至禁言一天不等

  回覆违规:由删除主题至禁言一天不等


总版规细则说明

1.0.基本规则

a)基本规则适用於任何本论坛设施,包括发帖,签名,个人头衔,短讯,在线聊天

b1)任何违反本基本规则的帖子会面对「锁定,关闭,删除」或「编辑」操作
  帐号则会接受扣「人品」及扣「SOS币」或「禁言」操作的操作
  操作的程度以犯规程度而定
b2)「删除」扣「人品」及扣「SOS币」及「禁言」定义為惩罚性操作

c)授权区版以「怀疑违反总版规」或「怀疑违反分版规」為理由暂时作出非惩罚性操作
待作区版会议或分版主最后决定

1.1.请注意沟通语言
SOSG论坛以标準现代书面语為最常用沟通工具,繁简皆可
可以使用其他任何国家语言,但可能会阻碍沟通,会因应情况请使用非常用语言的团友暂时停止回帖
可以使用任何地区方言,但请注意部份词汇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意义.
使用者可能需要承担造成误会的后果
如因為沟通语言不同,令任何讨论出现不可接受的阻碍,可能会被邀离开讨论

1.2.禁止欺凌,侮辱,恐吓或挑衅团友
禁止使用任何论坛设施(包括个人数据相关项目,帖子,短讯息,朋友圈,在线聊天等)
以任何媒介(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欺凌,侮辱,恐吓或挑衅团友
如无必要,请勿使用任何疑似粗言的词句

1.3.禁止直接发放不合适内容
警告:任何带有性或暴力的内容禁止直接张贴发放

必须以最少人品「30」限定,以个人空间(任何网盘,电子邮箱)等等提供下载渠道
请於标题附上警告字句

任何H,过度暴力或其他对论坛產生负面影响的内容禁止於一般区域发放

  注意:不属一般区域限制的区域:CG及同人区,站务处

如对自己发的资源的合适程度有问题,请以短讯或版块版务帖(如有)询问版主


1.4.禁止未经许可的宣传

禁止任何SOSG官方未认可的宣传
转贴任何帖子时所要求的註明原地址行為不视為宣传
(请见2.5.2)

如欲发放宣传,发放方式如下

1.QQ群宣传
私人群宣传请参阅水区的「QQ群宣传专用贴(2008.04.21增加新群)」
点我

版块官方群必须有该版分版主认可及加入

2.任何同好团体,包括同人图製作,软件製作
请发帖前事前得到该版版主允许

3.任何以论坛,论坛版块名义举办的活动
需要事先於站务处申请,得到许可

4.任何以商业机构名义宣传的活动
直接发短讯联络bombcantona(点bombcantona的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白色猎人的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

5.禁止使用论坛设施(短讯除外)以任何个人名义,以法定货币交易或意图交易任何虚拟物品或实物

1.5.请勿刻意重犯版规
任何重犯如有合理怀疑為刻意,将直接以永久禁言

1.6.请用先短讯联络相关版主解决你的问题
如有疑问请先以短讯询问版主,因為大多数问题版主都有能力解决
版主操作你的帖子时会有相关回覆
如获回覆后遇上以下三个情况,站务处会受理投诉帖

a)认為操作理由说明不明确
b)认為操作没违反规则而被操作
c)认為操作根据不合理的版规操作

  注意:如以c)為抗辩理由,如无合理原因我们不会修復原有帖子

除以上三点外以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抗辩理由,因為那是最后决定
总版规以SOSG宪章的精神為基础,如任何情况令我们觉得版规被滥用
或操作不符合SOSG宪章的精神,我们会作特别处理

2.0.发帖规则

本发帖规则适用於主题及回覆,并不适用於头像,签名及个人内容
如果分版主认為需要容许例外情况,或於总版规外加上附加内容
需要该区半数以上区版主认為内容合理下才可通过有关条文
例外情况及附加条文详细见置顶分版规或主题帖子帖主楼的说明

2.1.请勿无意义发帖
发帖指包括发放主题及回覆帖子
无意义分為「零内涵」「过少内涵」两种,除以下列举外理由外
其他被判為「零内涵」「过少内涵」的帖子皆会被操作
「其他」将列举部份可能导致内涵过少的无意义帖子,是否容许发放由请见个别版块的版规说明
如对发帖内容有疑问请发短讯问版主

a.零内涵
a.1.无意义之句子 例:kjfhsdkahksdhk
a.2.纯标点 例:…………
a.3. 纯表情帖 例:=.=   (>﹏<),
a.4.「不知道」,「无意见」等并且没有具体说明的空泛回应

b.过少内涵
b1.顶帖,所有版判断為「顶帖為该帖主要内容」皆视為顶帖

  注意:顶旧帖时要求更高回覆质量,部份版块禁止顶帖

b.2.「赞成」,「同意」,「喜欢」「不喜欢」等并且没有具体说明的空泛回应
b.3.只有一个连结, 或一幅图,或一句句子等而没有具体说明的帖子

c.其他
c.1.论坛游戏帖:包括接龙,分析机,「你最喜欢的xxx是?」等等的游戏。
c.2.报到及拜别帖:
如果是报到有新人报到区,如果离开时只需要发短讯给你的朋友,或在版聊区发一帖
内涵比拜别广泛的帖请至合适的区域
c.3.感想帖:一句只有「很好看」,「不好看」,「XX很萌」、「声讨YY」感想不值得佔用一个主题(*或b4)

2.2.请勿不合理发帖
不合理发帖大多指使用不必要方式发帖
2.2.1.请勿刷版
请勿於多个版块发放相似内容或短时间内回大量帖子
2.2.2.请勿火星
请勿於同一版块发放相似内容

2.2.3.请勿骗帖
请勿不合理地拆开任何可於一帖内完整发放的内容后发放
无必要地使用[post]亦属骗帖行為

  注意:如在版主发现前发觉自己发错帖,可通知版主移帖处理,并免除惩罚性操作

2.3.请勿於公眾地方作私人对话
论坛除水区,版聊区,新人签到区及季节性特殊指定区域外都是公眾讨论用论坛
私人聊天请使用私人聊天工具

2.4.请避免发战帖及一些重覆性话题
任何以个人喜好出发(我喜欢XX,我不喜欢XX),
或具争议性话题(伊藤诚是XX,朱雀是XXYY)等等的话题都是很容易炒热的话题。
因為不懂「和而不同」,对正反双方都没有给予对方甚麼,己方也无所得;
因為不懂「和而不同」,以有趣而合理作开始,但讨论下去该逐渐令讨论变得无聊而胡闹;
因為不懂「和而不同」,相同的争执内容周而復始地不断出现而產生大量為吵而吵的人。
所有此类题目,只容许双方在保持基本礼貌时才可继续,否则将被锁定
不受控的团友可能会被暂时或永久禁言

2.5.禁止盗链及盗文
禁止未经许可下发放不属团友的下载连结及冒认原创
所有转载请参考2.6.2「转载规则」

2.6.常见发帖问题

2.6.1.贴图:避免直接贴大图及上传
如无必要,请勿使用[ IMG]张贴太大的图片,以小型图片(thumbnail)作预览,并提供大图连结為佳

2.6.2.转载:请於帖内加上转载讯息
如果属转载至SOSG,请加上来源
所有属SOSG团友原创的资源,如不希望转载,请加上:
CODE:
本帖作者為(作者ID)@SOSG
请勿转载至其他地方


如希望由SOSG转至其他区域,请於该帖内容加上:
CODE:
本帖作者為(作者ID)@SOSG
转载至其他地方必须整帖转载(包括此声明)


2.6.3.p2p资源发佈:请往资料发佈区发佈
所有BT,emule下载资源必须於资源发佈区发放

2.6.4.p2p资源发佈:请往资料发佈区发佈
禁止出售无意义(见2.1.),或非个人空间上载的资源


3.0.签名规则

本签名及头像规则只适用於签名及头像

3.1.各组的签名限制
3.2.各组的头像限制
3.3.例外情况
3.4.签名及头像内容限制
3.4.1关於XE图片
3.4.2.关於其他
3.5.签名样本
3.6.处理方式及罚则
3.7.犯规举报方式


3.1.各组的签名限制
普通团员:
每图高度限制:400
整个签名高度限制:400(包括文字)
横排行数上限:2
图片数量上限:4
图片格式限制:全签名最多一张gif
总体积上限:500k

普通团员外所有权限组别:
每图高度限制:600
整个签名高度限制:600(包括文字和LOGO)
横排行数上限:2
图片数量上限:4
图片格式限制:全签名最多两张gif
总体积上限:600k

3.2.各组的头像限制
采用论坛默认设置(包括上传和外链):
最大宽度:185
最大高度:200
图片格式限制:最多一张gif
总体积上限:240K

3.3.例外情况
-说明:普通团员使用SOSG论坛各版块宣传用LOGO不计算入签名高度范围
-横排行数上限:1
-LOGO数量上限:3
-LOGO文字说明行数上限:1
-LOGO连结必须为SOSG论坛对应版块
-LOGO链接非SOSG版块将计入签名高度中
-权限组使用LOGO将计入签名高度中


3.4.签名及头像内容限制

3.4.1关於XE图片和文字

禁止「过多裸露」/「*」/「暗示性行为」/「性行为」相关图片

注意:只有区版对「过多裸露」有最终决定权(内务详细说明帖)

3.4.2.关於中国「伟人」

不推荐使用中国「伟人」的内容

如果您坚持使用,请小心发表言论,如发现有涉及恶搞成分,将立刻禁言或者屏蔽头像,情节严重者将永久禁言处理。

3.4.3.关於其他

禁止对论坛产生负面影响的内容

注意:只有超版对「禁止对论坛产生负面影响的内容」有最终决定权

3.5.签名样本

==================我是签名样本(400高度)开始的分割线===============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我是签名样本(400高度)完结的分割线===============
==================我是签名样本(600高度)开始的分割线===============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我是签名样本(600高度)完结的分割线===============
==================我是签名样本(400高度+LOGO)开始的分割线===============
论坛事务见:                               支持新版块:                               新番综合讨论: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我是签名样本(400高度+LOGO)完结的分割线===============
==================我是签名样本(530高度+LOGO)开始的分割线===============
论坛事务见:                               支持新版块:                               新番综合讨论: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我是签名样本(530高度+LOGO)完结的分割线===============


3.6.处理方式及罚则

3.6.1.登录日期比公告生效日期早的被投诉者

被投诉时最后登录日期(以版主覆核纪录为准):零八年三月八日

初犯:
1.分版主以上PM警告
2.分版主以上发举报帖,回复注明“XX日XX时已PM提醒 最后登陆时间XX月XX日”

再犯/初犯后一星期后不改:
1.区版主於举报帖说明「签名於警告后一星期后没修改」
2.区版主以上发论坛短讯二次警告
3.区版主以上修改举报帖,回覆注明“XX日XX时已第二次PM提醒”

第三次犯/第一次禁言后一星期不改:
超版主回覆注明“XX日XX时已删除签名”

3.6.2.登录日期比公告日期迟的被投诉者

被投诉日期:零八年三月九日
被投诉时最后登录日期:零八年三月十日

初犯:
1.分版主以上发论坛短讯警告
2.分版主以上发举报帖,回复注明“XX日XX时已PM提醒”
3.区版主以上扣存在感「5」

附:最后登陆时间与被投诉时间相差三天以上者
  -区版主以上申请强行删除签名中的违规部分
  -区版主修改举报帖注明“违规签名(头像)已申请删除”
  -超版主在原违规签名处注明“签名违规 现删除”


再犯/初犯后一星期后不改:
再犯
1.区版主禁言三天
2.区版主修改举报 说明「签名再次违反规则 XX日XX时已禁言 最后登陆时间XX日XX时」
3.区版主扣存在感「10」+人品「1」(无人品者追加扣存在感「5」)

初犯后一星期后不改:
1.区版主禁言三天
2.区版主修改举报 说明「签名于期限内未修改 XX日XX时已禁言并第二次PM 最后登陆时间XX日XX时」
3.区版主扣存在感「10」+人品「1」(无人品者追加扣存在感「5」)


附:第一次被投诉后的最后登陆时间与被禁言时间相差三天以上者
  -区版主以上申请强行删除签名中的违规部分
  -区版主修改举报帖注明“违规签名(头像)已申请删除”
  -超版主在原违规签名处注明“签名违规 现删除”


再三犯/第一次禁言后一星期不改:
再三犯:
1.超版主永久禁言
2.超版主删签名
3.超版主回覆注明“XX日XX时已删除签名”

第一次禁言后一星期不改:
-最后登陆时间为禁言之后时间的:
1.超版主永久禁言
2.超版主删签名
3.超版主回覆注明“XX日XX时已删除签名”
-登陆时间为禁言时间之前的:
区版主以上申请强行删除签名
超版主在原违规签名处注明“签名违规 现删除”

3.7.犯规举报方式

团友可选以下任何方式举报违规签名
-於站务处的签名违规专用举报帖中回覆举报,请参照回覆格式
-发论坛短讯给发现该签名的版块的在线版主,接短讯的版主将於於举报帖转贴投诉
-举报帖点我
注:如两天后该版主没处理该短讯,请发短讯给所属区版主

团员举报回贴的格式:
CODE:
ID:
该ID的资料链接:


(连结为该ID的个人资料页面,按该ID的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可见连接


[ 此贴被残.在2010-02-28 02:2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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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8/06/14 | 编辑
2008/06/14 更新簽名規則內容

3.4.2.关於中国「伟人」

不推荐使用中国「伟人」的内容
如果您坚持使用,请小心发表言论,如若有涉及恶搞成分,将立刻禁言或者屏蔽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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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8/09/25 | 编辑
2008/09/25

總版規更新為 V2.04

更新簽名規則至 V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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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9/01/09 | 编辑
2009/01/09

更新為V2.05

原文:

    1.2.禁止欺凌,侮辱,恐吓或挑衅团友
    论坛不容忍任何使用论坛设施,以任何媒介(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欺凌,侮辱,恐吓或挑衅团友
    如无必要,请勿使用任何疑似粗言的词句

-------->

    1.2.禁止欺凌,侮辱,恐吓或挑衅团友
    禁止使用任何论坛设施(包括个人数据相关项目,帖子,短讯息,朋友圈,在线聊天等)
    以任何媒介(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欺凌,侮辱,恐吓或挑衅团友
    如无必要,请勿使用任何疑似粗言的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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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9/01/13 | 编辑
一月十二日

加入以下連結

[論壇公告]遇上以下的情況可以怎麼辦?(被禁言,忘記密碼帳號問題)

http://www.sosg.net/read.php?tid=23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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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9/01/31 | 编辑
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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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及禁言解除規則 (被禁言的注意~)

http://www.sosg.net/read.php?tid=23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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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09/02/22 | 编辑
二月二十二日

總版規更新為 V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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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总版规1.4.禁止未经许可的宣传

5.禁止使用论坛设施(短讯除外)以任何个人名义,以法定货币交易或意图交易任何虚拟物品或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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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09/03/03 | 编辑
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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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播放」临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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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结至总版规附例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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