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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G总版规V1.2及新人提示(07-01-08更新) 新人提示:
请往「SOS团新生训练营「装备好才踏上SOSG之路~
http://www.sosg.net/index.php?cateid=220
前言: 总版规的对象是所有团友,包括分团长在内
版规: 1. 未经本版总团长允许,禁止於论坛发放任何形式的广告 2. 禁止灌纯水;灌水或版聊请於指定范围内进行 3. 发主题时标题必须和正文有关係;限期不改的可能由版主定上标题 4. 禁止同一人於短期内於不同版发相同主题 5. 禁止任何涉及人身攻击或政治的帖,或其他触犯国家法例的言论 6. 无版主版块规则另见这帖(点我) 7. 分团长有权对任何违规帖作出包括扣分,删帖或禁言的处分;各版奖惩规则请详阅该版版规 8. 所有因私下盗连,转载,冒认原创等行為而引起的任何后果,本论坛概不负责,以上行為的规范请参见各版块版规 9. 本版块主要使用白话文发帖及回帖,不限使用其他文字 10. 本论坛的签名限制请点我 11. 如遇特殊情况,在线分团长将进行内部讨论决定处理方式,但最终决定将由本论坛总团长及超团长负责 12. 如遇上总版规和分版规则有分岐,以总版规為标準
团友如果对任何版块的操作或团友的发帖有任何不满,可以以下两个渠道作出投诉:
1. 请先以短讯向该版版主(分团长)沟通,如果对该分团长的决定有任何意见或分团长没回应, 可以短讯,超版(超团长)「bombcantona」。 2. 如果愿意具名投诉,可到站务处发帖投诉
注意: 1. 除特别情况外,投诉顺序為分团长>区版主>超团长作出投诉,请依投诉顺序发投诉及询问, 否则恕不受理 2. 本人「bombcantona」的决定将為最终决定,不得异议
P.S.本人接受使用QQ或MSN投诉,资料按此帖左上角的「资料」可见
附例1:论坛总版规定义的纯水
1.无意义之句子 例:kjfhsdkahksdhk 2.纯标点 例:………… 3.纯表情帖 例:=.= (>﹏<),  4.「顶」、「顶下」、「顶一个」等的纯顶帖 5.任何以以上禁止项目组合的帖
其他的请参照分版版规
[ 此贴被bombcantona在2008-04-27 00:17重新编辑 ] | 海貓上腦,ep2英文版攻略中
 | | [楼 主] | Posted: 2007-02-19 02:02 | [顶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