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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点基金会中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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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一点基金会是ensnow提议,多人出资合力构建的一个公众福利性的基金.

而该笔资金在9月11日被某人全数盗用,故此中止.何时恢复有待讨论.


关于这笔资金不是由一个人的捐赠的证明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link:http://www.sosg.net/read.php?tid=438383

某人在此前的说辞.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link:http://www.sosg.net/read.php?tid=507115  18


然后这是现状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在当天某人的说辞
图片需登录后查看


link:http://www.sosg.net/read.php?tid=507432&page=5  40

表示这笔资金是多个团员共同捐赠的.
试问一个个人何以用"拿回来"这个词呢?
既然说了这笔资金的存入帐号不属于你个人,你又是如何取出来的呢.
所以对这件事的定性是盗用.
处理会继续跟上.


[ 此贴被残.在2011-09-12 09:4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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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这是要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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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4楼残.2011-09-12 09:53发表的“”:



咱们要讲道理.


这个虽然一直支持E妈对卡片的看法,但是按残的这些证据
既然捐出去了就不能要回来了吧?(E妈的确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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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10楼残.2011-09-12 10:01发表的“”:


这里有几个问题

这基金不是他一个人的.
.......


其实应该这样说,捐出去了就不能往回拿吧
既然那个ID是公家的
请问E妈哪里来的密码?
没听过捐钱的还能有支配捐款账户的
就算捐的再多也只能有监督的功能吧?
残,能说明下E妈哪里得的密码吗?(别说他捐的多所以归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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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12楼ensnow2011-09-12 10:04发表的“”:
1.该基金会资金属于ensnow个人所有
2.该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权属于ensnow的个人自由
3.本人ensnow,愿将这笔钱的最终行使决定权,委托给评议会

这是当初写好的东西
.......


这3点有当时的帖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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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18楼千木咲鈴2011-09-12 10:16发表的“”:

基金(trust)屬於投資一類(也不能說是投資,因為也有非盈利為目的的基金),只要基金持有人未死他隨時可以拿走.
基金並不是公家的除非E媽說過這ID全權交給公家管理

剩下的是道德和合理性的問題吧,E媽你這麼做確實不怎麼合情,因為現在你就像巧立名目把別人的錢騙過來私用


问题是当初先是E妈发起的,然后弄的就跟官方一样了吧,最后彻底变成官方的样子?
残能说明下吗?到底是E妈委托官方
还是直接变官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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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25楼千木咲鈴2011-09-12 10:28发表的“”:

完全不一樣的,E妈是發起人,E妈也是基金持有人,而官方是代理

情況就像我死前開個基金

.......


意思明白,所以想问,这个基金会算E妈的还是算官方的
算官方的,E妈这样就算错
算E妈的,E妈胜
很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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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27楼ensnow2011-09-12 10:34发表的“”:



明显算我的...账号什么的都是我自己注册的

.......


明白雪儿的话,所以才问到底是谁的,因为当初没关心这个
知道是你提出来的,然后慢慢就感觉变官方性质的了
到最后不知道是你委托官方的,还是你直接送给官方了
突然发现残的这条道理可以秒杀一切关于卡片的话
我QQ上谈价就不算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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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29楼ensnow2011-09-12 10:39发表的“”:


超版大人 你要是持续闹别扭的话 你就随意吧

QQ记录不算证据 这是你自己说的 也就是你都承认了有证据 只是不算
.......


你说我大早上拿个月饼啃,一边看,一边啃,是不是很蛋疼?
记得就跟偷拍不能算证据一样吧?(现在能算了貌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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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1/09/12 | 编辑
引用第35楼残.2011-09-12 10:46发表的“”:


QQ记录伪造简单又方便,这是其一
聊天记录本身还有个问题,就是不可考.


也就是说QQ上的不能算证据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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