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6233|回复: 54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跳转到指定楼层

EVA STAFF不太认同小圆STAFF实力

主题内容概览

带格式的完整版请点击阅读全文

这里是文章概览,浏览图文并茂的全文请点击→[阅读全文]

铃木俊二 (EVA各话作画监督、新EVA总作画监督及设计)

まどか★マギカ、がエヴァを超えた?けっこうなんじゃないですか、
いつまでも過去の遺物がトップじゃ困るしw。
でも、作ってる中の人に一言だけ申し上げときますけど、
スタッフの実力以上に作品が評価されているのを
自分の実力などと勘違いしないことですね。
継続して精進してください・・・・かな?


— ..

这里是文章概览,浏览图文并茂的全文请点击→[阅读全文]

32

主题

161

存在感

70

活跃日
帅哥离线 开始填坑了
 4 

SOS团一星级★

30楼
发表于 2011/04/27 | 编辑
EVA至少在剩下几个剧场版里驰骋10来年·

7

主题

28

存在感

10

活跃日
 2 

实习生

31楼
发表于 2011/04/27 | 编辑
就以原创作品来说,小圆做的不错..只可惜EVA的基础比小圆好罢了

258

主题

588

存在感

149

活跃日
 6 

SOS团三星级★★★

32楼
发表于 2011/04/27 | 编辑
EVA 那种就算 真的超过了  在人们心中也是永远EVA排第一的

那个已经是经典了, 借以用EVA来比较 可能有炒作之嫌

至于 魔炮。。。。魔炮 卖萌是一个炒作点   而这部作品好像没那么明显

但是你要说 就此对11区动漫复兴抱有什么希望。。。。有点说大了

毕竟卖萌这种作品会长时间的存在下去, 难道卖萌作为卖点就不好嘛?? 至少不是每个人都拒绝卖萌的

之所以选择日本动漫  而不去看美国的动画片 - -  显然日本人的动漫就是以萌为中心的。 我喜欢 就这样

99

主题

379

存在感

514

活跃日
喵~离线 這新十郎好可口阿
 7 

SOS团四星级★★★★

33楼
发表于 2011/04/27 | 编辑
EVA STAFF也作不出來超越EVA的作品

76

主题

88

存在感

6

活跃日
 4 

SOS团一星级★

34楼
发表于 2011/04/27 | 编辑
- - 这个有必要争么 我感觉这2个动画 根本就扯不到一起去

7

主题

179

存在感

217

活跃日
 5 

SOS团二星级★★

35楼
发表于 2011/04/27 | 编辑
呵呵,有意思的不是小圆有没有超越EVA,而是EVA的STAFF现在耐不住寂寞了

9842

主题

16690

存在感

2904

活跃日
喵~离线 ……自愚自乐……

SOS团分团长

36楼
发表于 2011/05/03 | 编辑
矮油。。这个我觉得没什么意思的争么

135

主题

340

存在感

162

活跃日
喵~离线 宫守No.1!
 6 

SOS团三星级★★★

37楼
发表于 2011/05/04 | 编辑
这个嘛…不就和现在的人们讨论乔丹和科比谁更伟大一样吗?我只知道这两个作品从此以后会不止一次被放在一起讲,各有各的观点,既然都是反传统,也就没有必要在这种实力上深究,双方实力有目共睹,这只是他们同行间相互竞争的一种做法而已。话说回来,若是两部动画调换播放顺序会不会又是另外的结局呢?不过历史上他们都留下了深刻的一笔,个人觉得小圆的开头如此之烂还能有这种效应已经很不错了,而EVA最让我不爽的还是新剧场版呢,原作神韵没了……总之,两者同样伟大,或许哪一天小圆的所有价值都会压过EVA,可是EVA给反传统动画所开启的先锋以及打出来的知名度,永远都不会被遗忘甚至是超越

0

主题

32

存在感

0

活跃日
 1 

参观生

38楼
发表于 2011/05/04 | 编辑
EVA不光是作品本身,跟FF7除了本身就是是神作外,时代的因素造就了基本上在评论上跟印象里的最巅峰。即使看不懂eva 好多人还是觉得是神作,因为当时这样的动漫是完全不能想象的,第一次看eva的震撼真的是再也感受不到了 所以跟eva什么比较根本就没有意义。

72

主题

380

存在感

221

活跃日
喵~离线 がんばります!
 8 

SOS团五星级★★★★★

39楼
发表于 2011/05/04 | 编辑
引用第9楼woaiwanmei2011-04-24 20:24发表的“”:


我也觉得魔炮只是萌点,圆脸更王道啊


作為一名魔炮黨
這種話我可不能當沒看到啊
你真的有用心看魔炮么

关于我们|无图版|SOSG WIKI

Copyright © 2006-2024 SosG.Net
Total 0.018882(s) query 6, Gzip enabled,  沪ICP备0700664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