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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红世密令(即灼眼的夏娜版版规,2007-9-22更新,请务必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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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7/25 | 编辑
如果对版主的决定有任何不满请向管理层反映(详细内容见置顶总版规)

不熟悉论坛的基本操作技巧及规则请先参考置顶的「总版规及新人指导」



一切以总版规为准

  SOSG总版规


请注意阅读总版规及本版版规,否则会被剥夺存在之力的呦~~。


1.本版区所有主题和回复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禁止含有任何政治类、*类及攻击其他论坛的文章。

2.禁止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3.严禁恶意的人身攻击。

4. 禁止假冒原创。

5.禁止无故加密、隐藏帖子,严厉打击JS(即利用无价值的图等敛财)。


违反以上条例的一律删贴处理,情节严重者禁言。


发帖条例

1.   必须发表与本版相关的主题,其他内容请到相关版块.如果发错帖了,可以PM本版斑竹,帮忙转移或删帖处理.。另:主题要有一定的内容,投票需附有一定的解释说明。

2.   发贴请加上适当的前缀, 如[讨论] [转贴] [原创] [求助]等, 求助问题如果获得解决,请在标题里注明[已解决]字样,解决后进行锁贴处理;或者当版主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如:求助者长期未表态)亦会进行锁贴处理。
如果会员忘记加上前缀, 本区版主有权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为其加上适当的前缀。

3.   任何涉及[x]资源的发布, 包括XE图, YY小说等必须加上人品限制(20以上),未加RP限制一律警告加锁帖。发帖人修改对象经认证后可解锁。

4.   请在转任何帖之前使用"搜索"功能 先行查询,如重复者删除。

5.   如要发布图片,请尽量使用外链,附件我会不定时的清理掉,发图的话每楼最少贴三幅,最多10幅。

6.   如要发布种子,请把种子发在新番区,然后在该版块再发一个连结帖至新番区。

7. 任何形式的出售帖都不给予奖励

回帖条例

1.   本区禁止纯净水(例如纯表情帖、顶、很好、很强大、锁前留名等),具体见总版规。

2.   回复至少5个中文字(或5个英文单词),禁止纯引用或纯重复已回复的话语的回复。

3.   在同一帖子里, 回复3连(指同一帖子内连续3个回复为同一ID)或以上者,删除至两贴。

4.   严禁刷屏, 定义为8连帖(指同一板块短时间内连续8个主题的最后回复为同一个ID),一经发现,将酌情做扣分及以上处理。

奖励标准

1.   原创帖视情况加1—15 RP,极为优秀的将会进行审核精华(为避免精华的遗漏, 有意申请"加精"的帖请在标题前缀加上 [申精] )。

2.   优秀的回复帖视情况加1—30 SOSB。

3.   转载好帖(版主定义)加10—50 SOSB,极好的(版主定义)加1—3 RP。

4.   完整资料帖加20—50 SOSB,数量极多的资料楼加1—5 RP。

5.   优秀的个人评论帖和人气讨论帖(能引起有意义的热烈讨论)加1—7 RP,还算可以的讨论帖我也会视情况加1—50 SOSB。



转帖须知

1.   由其他地方转贴至本论坛
a.帖子:贴上必须得知该帖内容的来源,可以是网址,可以是名字
b.博客内容:贴出博客名字
c.以上的具体情况以来源的规定优先(如百度有转贴规则)

2.   由本论坛转贴至其他地方的资源
a.所有帖的内容被转载时请一定贴上本论坛的名字
b.本版作者可要求被转走的原创文章或图片要加上xxx@www.sosg.net(xxx為原创者名字)
c.本版作者可要求任何转贴要事前提出要求

3.   转载格式:
来源:XX 
作者:YY
xx可以是网址或者名称,www.sosg.net或者SOSG动漫社团
YY可以是作者的blog/论坛ID,或者真实姓名
XX和YY至少需要填写一样


PS:

1.   任何对版主不满的地方请PM版主投诉

2.   如果以上得不到解决, 自我感觉申诉理由充足, 请向"区版"或"超版"投诉, 包括
春日の阿虚, 月X霜, bombcantona, 系统杀手。

3.   鼓励对版内所有事务发表意见和建议,如有,可PM我或跟帖留言,我将会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4.   有义务对任何违反版规者向版主进行举报。

5.   本区默许版聊,但需在与该贴主题有关的范围内进行,不得偏离主题,而且不要太过分,否则酌情处罚。

6.   版主有权根据论坛及本区情况的变化,修订本版规。

7.   对该版规有任何建议和不满意之处请跟帖留言。

8.     如有特别情况,版主有权作出特别处理。



[ 此贴被莉芮尔在2007-11-04 11:4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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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7/26 | 编辑
直接把巡的忠告拉过来拉 不过一定遵守 第一个来支持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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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7/07/26 | 编辑
引用第1楼tccz2007-07-26 02:23发表的“”:
直接把巡的忠告拉过来拉 不过一定遵守 第一个来支持拉



这个说出来不太好吧~~~
(其实也没关系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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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 2007/08/29 | 编辑
版归2007.8.29日更新


转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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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07/09/08 | 编辑
版归2007.9.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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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同一帖子里, 回复3连(指同一帖子内连续3个回复为同一ID)或以上者,删除至两贴。


[ 此贴被莉芮尔在2007-10-16 10: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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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07/09/22 | 编辑
版归2007.9.2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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