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5563|回复: 101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跳转到指定楼层

[8月] [专用水楼] 在文版发帖之前要三思?

主题内容概览

带格式的完整版请点击阅读全文

这里是文章概览,浏览图文并茂的全文请点击→[阅读全文]

http://pic.yupoo.com/aming032_v/CbWjVaJn/3RTAg.jpg

  最近关于文版的新版头标语在Q群内进行了征集,霎时间在犯难君的加工下,各种无责任吐槽便横空出世了。

http://pic.yupoo.com/aming032_v/CbWjURbK/d3EfD.jpg

http://pic.yupoo.com/aming032_v/CbWjVbzB/LnUrP.jpg

http://pic.yupoo.com/aming032_v/CbWjUGax/xu2Ru.jpg

http://pic.yupoo.com/aming032_v/CbWjUncm/LxljI.jpg

  我懂的,已经不少人觉得很不爽了。近两个月来,诸如某些帖子内容莫名地被转移 ..

这里是文章概览,浏览图文并茂的全文请点击→[阅读全文]

159

主题

493

存在感

132

活跃日
帅哥离线 (◕‿‿◕)
 5 

SOS团二星级★★

90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猜你喜欢: 文版下


引用第79楼本宮大輔2012-08-19 18:06发表的“”:

那我也直接說了
什麼叫文區的樣子?
你就有資格要求別人不能發來文區了?
還有在說別人的東西是垃圾之前請先做得比別人好再說
.......



不知道阁下的文笔到现在已经获得了多长足的进步。但如果还是09年那种调调,我可不乐意了。

若鄙人试图为片段与新坑争取其基本权利的努力结果只能获得本宫大辅与变态绅士二人的认同,说不定会是个最好的讽刺。

7024

主题

9377

存在感

1366

活跃日
帅哥离线 友樹總攻隊隊長
 10 

SOS团之究级水库!!

91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引用第90楼aming0322012-08-19 18:59发表的“”:


不知道阁下的文笔到现在已经获得了多长足的进步。但如果还是09年那种调调,我可不乐意了。

若鄙人试图为片段与新坑争取其基本权利的努力结果只能获得本宫大辅与变态绅士二人的认同,说不定会是个最好的讽刺。


如果你要這樣說的話我也沒什麼好說
我寫文不是為了要讓一群人說寫得好而寫的
如果說我的認同是諷刺的話那我覺得對這裡的文區沒什麼好說了

到此為止
我退出這帖的爭論

16

主题

69

存在感

92

活跃日
帅哥离线 我的性欲是一般人的三倍
 5 

SOS团二星级★★

92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引用第90楼aming0322012-08-19 18:59发表的“”:


不知道阁下的文笔到现在已经获得了多长足的进步。但如果还是09年那种调调,我可不乐意了。

若鄙人试图为片段与新坑争取其基本权利的努力结果只能获得本宫大辅与变态绅士二人的认同,说不定会是个最好的讽刺。


不知道斑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LS似乎火气很大诶!

594

主题

136

存在感

729

活跃日
喵~离线 十一の劫数

SOS团分团长

93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引用第92楼变态绅士~2012-08-19 19:14发表的“”:

不知道斑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LS似乎火气很大诶!


这水楼地下放了*小孩子还是快闪比较好

37

主题

555

存在感

210

活跃日
美女离线 首吊人形。
 5 

SOS团二星级★★

94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呵呵。
但是貌似只说这2个字太水了我还是加一行很水的解释比较好(
啊对了,对于本宫大辅君有一句话我觉得需要提一下。
引用第91楼本宮大輔2012-08-19 19:09发表的“”:

我寫文不是為了要讓一群人說寫得好而寫的

.......



就这点而言,我觉得写文你既然发出来那么就已经不是「私人用」的范畴了。即使你并不以获得多少人的认同为目的,但是你发文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有了「传播」这个意图。而既然是传播,受传播对象即读者要求看到更好的东西也没什么不对。
这是一点。
至于与神乐老师争吵的方面,只能说我作为本身就不是一个优秀的写手(挖的一堆坑在神乐老师眼里写的也不过是一些「垃圾」而已的东西)的角度来说,你们双方的焦点错开了。


[ 此贴被葉月紗重在2012-08-19 19:39重新编辑 ]
此帖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萌度:1(本宮大輔)

9

主题

110

存在感

65

活跃日
 3 

SOS团新手

95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虽然很久不来SOSG文版了,但这里毕竟是我发自己第一篇同人的地方,所以说两句吧。
乌鸦君在强调语句通畅,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等基本的问题。平心而论,我很支持,写文就应当这样。
但乌鸦君你是否想过,如果真的这样要求,这个本来就够冷清(我连载期间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版主)的文版还有没有人能够发帖呢?
能做到你要求的那些的作者,作品基本可以直接投稿杂志了,真没必要发在这里。即使觉得自己水平不够,也好歹会去参加个网上的什么比赛吧。发到这里来,一来不可能有任何回报,二来会看的人还寥寥无几,图什么呢?
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乌鸦君的看法我全部赞同,但很可惜,我认为无法实施。因为网络就是这么个平台,没办法。
举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好像明明是所专科学校,却偏要求北大清华的分数,最后结果是什么?没有人来上呗。

9

主题

110

存在感

65

活跃日
 3 

SOS团新手

96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然后是毒舌的问题。
首先,人身攻击就免了。看的是文,评的也是文,一切对文不对人。
其次,发文的同志们,如果连被喷的勇气都没有,那还不如不发了。或者说,如果被喷后觉得没有人能理解自己,没有人能够欣赏的了自己的作品,那么无外乎两种情况:您是位凤毛麟角的天才,或者水平实在太差,差到自己都无法发现文章那里烂。大概99.99999%是第二种情况吧。

9

主题

110

存在感

65

活跃日
 3 

SOS团新手

97楼
发表于 2012/08/19 | 编辑
最后说说态度问题。
1.语文基本功要过关。如果连标点符号都用不对,句子都写不通顺,还是回去修炼一下吧。
2.自己要多改几遍。今天写的文,明天看来也许就是四六不通。屡见不鲜的错字,读起来莫名其妙的句子,这些问题多读多改几遍很容易解决。或者说如果读了N便还解决不了,那就干脆别写文了。

以上两点希望版主严格限制,出现问题可以打回去修改。

3.字数。怎么说呢?严格限制字数可能直接就把很多新手毙掉了。并不是任何人第一篇作品都能顺利完结的。也许有些人觉得写不下去了,但很想看看大家对自己的评价。虽然坑文只能看看最基本的文笔和设定,但也不至于连个交流的机会也不给吧。

4.轻国那边貌似不限制设定文,但我个人是及其反感设定党的。写个天花乱坠的设定真不算什么本事。
此帖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存在感:1(aming032)

34

主题

132

存在感

326

活跃日
 4 

SOS团一星级★

98楼
发表于 2012/08/20 | 编辑
引用第95楼disangel2012-08-19 22:04发表的“”:
虽然很久不来SOSG文版了,但这里毕竟是我发自己第一篇同人的地方,所以说两句吧。
乌鸦君在强调语句通畅,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等基本的问题。平心而论,我很支持,写文就应当这样。
但乌鸦君你是否想过,如果真的这样要求,这个本来就够冷清(我连载期间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版主)的文版还有没有人能够发帖呢?
能做到你要求的那些的作者,作品基本可以直接投稿杂志了,真没必要发在这里。即使觉得自己水平不够,也好歹会去参加个网上的什么比赛吧。发到这里来,一来不可能有任何回报,二来会看的人还寥寥无几,图什么呢?
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乌鸦君的看法我全部赞同,但很可惜,我认为无法实施。因为网络就是这么个平台,没办法。
.......



按这个标准来文版的确会变得冷清起来..可是在这个标准实行前发过贴的那些人,为什么就没有一点改进自己,然后符合这个标准的想法呢?说到底还是所有人都不相信乌鸦,而且乌鸦的人身攻击招惹到了太多的人,在劝诱别人改进这一点上做的不够好,以至于所有人都宁愿把口舌浪费在互喷上也不愿意解决为什么会有人喷自己这个问题.

对于那些不注重改进,一味互喷的人我想说:

动动脑子好不好,有人喷你就改.你何德何能,凭毛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所有人都会说好?既然有人说不好,你凭毛不改?因为身边很多熟人说好?还是觉得说不好的人不如你?呸!无非就是自己得意洋洋写出来的东西被人贬低了,那自以为是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而已.有本事你写到对方都挑不出刺来!敢放还怕人喷不成?

9

主题

110

存在感

65

活跃日
 3 

SOS团新手

99楼
发表于 2012/08/20 | 编辑
引用第98楼cxcc1232012-08-20 02:17发表的“”:


按这个标准来文版的确会变得冷清起来..可是在这个标准实行前发过贴的那些人,为什么就没有一点改进自己,然后符合这个标准的想法呢?说到底还是所有人都不相信乌鸦,而且乌鸦的人身攻击招惹到了太多的人,在劝诱别人改进这一点上做的不够好,以至于所有人都宁愿把口舌浪费在互喷上也不愿意解决为什么会有人喷自己这个问题.

对于那些不注重改进,一味互喷的人我想说:
.......




前面说过了,发过文且被喷的无非两种情况:
1.觉得自己自尊心受伤了,于是开始对喷。
2.改进的符合要求了,于是发现自己完全没必要发在这里。在网络上发过的文章是不能投稿杂志或比赛的,与其发在这里没什么人看还不如发在别处。

别人想不想改进,这不是你或者版主能控制的。该规则的目的无非是增加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一切都应当以目的为导向。

关于我们|无图版|SOSG WIKI

Copyright © 2006-2024 SosG.Net
Total 0.022495(s) query 6, Gzip enabled,  沪ICP备07006640号-3